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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1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选调优秀教师14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2021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选调优秀教师14人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是全国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海省重点中学、青海省标准化学校、青海省电化教育实验学校、西宁市绿色学校、西宁市群众满意学校、省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基地,是一所享誉省内外的河湟名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并符合学科教学岗位的优秀教师1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青海教育事业服务奉献;

  4.具有所申报学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中级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选调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同时需具有至少一届完整普通初、高中教育教学经历;

  7.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的至少一项:省级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地市级各级讲课比赛一等奖以上、省级各级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8.具有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9.选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10.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未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4)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5)没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教师;

  (6)属于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二)专业条件

  1.中学语文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2人,须具备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2.中学数学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2人,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3.中学英语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2人,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英语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4.中学历史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历史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5.中学化学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化学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6.中学物理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物理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7.中学体育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8.中学音乐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9.中学心理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心理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10.小学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11.中学舞蹈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舞蹈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

  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或青海师范大学门户网(https://www.qhnu.edu.cn)、或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https://fz.qhnu.edu.cn),下载《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材料(详见3.报名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qhsdfssyzx@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4)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盖章);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课题等相关支撑材料(需提供拟报岗位所需职称任职以来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图片形式(JPEG或JPG格式)发送邮箱,并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二)资格审查

  选调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严格按照选调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定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5日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邮件回复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选调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根据需要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核

  1.考核方式。选调工作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包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自主组织实施。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试讲分值为100分,试讲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考官的打分成绩计算平均得分,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试讲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选调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附属实验中学根据考生试讲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4.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考官的打分成绩计算平均得分,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5.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考核结束后,选调岗位与应聘岗位比例为1:1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将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协调省信用信息中心对选调人员进行个人诚信核查。考察中,对核查档案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有失信行为记入档案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选调情况的,自动取消选调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由附属实验中学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青海师范大学研究同意后,在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如实填写《健康检测申报承诺书》(下载附件3)。

  五、其它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971-6316394(青海师范大学校纪委)

  0971-6300957(青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0971-6315385(青海师范大学基教处)

  咨询电话:0971-6300185(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2.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考核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选调岗位

学段学科要求

学历要求

职称要求

选调人数

语文教师

中学语文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2人

数学教师

中学数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2人

英语教师

中学英语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2人

历史教师

中学历史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化学教师

中学化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物理教师

中学物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体育教师

中学体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音乐教师

中学音乐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心理教师

中学心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小学教师

小学教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舞蹈教师

中学舞蹈教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级及以上

1人


  附件列表:

  件2: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件3: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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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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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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