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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2021上招聘教师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2021上招聘教师1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1年上半年自流井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共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5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上半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2日(12日截止到18:00时止)。
  特别提示:
  1.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毕并确认提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内容有误或照片上传错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占总成绩50%。
  4.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2)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zg.gov.cn)上发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室(地址:自贡区自流井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大楼2楼,联系电话:0813—8658984)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凡申请加分的,其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按3:1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登录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考生本人签字)3份(应届毕业生按特殊报考对象要求提供证明即可)。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如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聘比已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1年6月28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1年7月1日(1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方式为现场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考生需提前10分钟准备,讲课时间1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增加3分钟才艺展示时间。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递补参加体检后进行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4.为确保考试顺利开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参加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需按规定在网上或现场签订《2021年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主管部门。
  附件:2021年上半年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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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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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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