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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2021上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2021上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认定下文另有规定)。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海口市的人员;
  (二)持有海口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三)确认时间内,在海口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海口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海口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海口市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免试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1.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2.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再次申请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4.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职业能力测评由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台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并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于4月30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报送。省教育厅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审核。申请人在5月11日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名时报名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核验。
  三、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1.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地在海口市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
  2.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地在海口市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的,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四、认定时间
  为了进一步方便申请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两次报名机会,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9日,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22日,申请人自行选择适合的报名时间进网上申报。
  五、认定流程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分3步,第1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第2步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资格认定,第3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先“注册”,再“登录”进行申报。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确认“提交”。
  (二) 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资格认定
  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后,须在同一时间段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资格认定。
  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认定申请流程: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wssp2/front/index?code=80010&flag=false),选择“海口市”→选择“部门服务”→选择“海口市教育局”→搜索点击“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必备材料”)→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领证要求:领证时必须符合所有认定条件、标准和要求,包括符合认定对象条件,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领证时间:选择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申请认定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28日;选择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申请认定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3.领证方式:①现场领取。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出证窗口现场领取。②邮寄。如在“海南政务服务网”申报时选择邮寄,可不到现场领取(如申报时尚未符合所有认定条件、标准和要求不可选择此方式,否则视为个人承诺失信)。
  四、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前,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1.加入QQ群: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后,用实名加入“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959962538,加入群后请务必更改自己的群名片:“姓名+高中(中职)+学科”如:李东高中化学。海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本校在读研究生无需加入,详见海南师范大学文件。
  2.下载附件1《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用A4纸打印,到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3.体检获得合格后,申请人方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认定。
  (二) 在“海南政务服务网” 上传申请认定的材料,必须用原件扫描上传,上传材料照片时,务必调整正确位置、内容完整(含标题、签名和日期)且清晰可见。上传材料内容为:
  (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照片);
  (2)《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个人承诺书》(附件2)(须用A4纸打印、手写签名按手印上传)。
  (三)持港澳台学历的,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国外学历的,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市民游客中心负一楼海口市教育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898-68558261
附件:1.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个人承诺书
海口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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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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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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