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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6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方针,按照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曾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上饶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为上饶市内在编人员且辞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0年10月22日以后辞职的);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一)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

类型

岗位代码

需求专业及方向

人数

学历、学位

要求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11

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2

硕士研究生

2

教学科研

20211012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1

硕士研究生

3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21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

硕士研究生

4

政治与法律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31

法学(一级学科,方向不限)

1

硕士研究生

5

教学科研

20211032

行政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41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

2

硕士研究生

7

方志敏研究中心

8

教育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51

基础心理学

1

硕士研究生

9

教学科研

20211052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

1

硕士研究生

10

教学科研

20211053

心理学(心理统计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1

教学科研

20211054

学前教育

1

硕士研究生

12

外国语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61

英语语言文学(语言学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13

教学科研

20211062

英语口译

1

硕士研究生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71

会计学

1

硕士研究生

15

教学科研

20211072

金融学

1

硕士研究生

16

教学科研

20211073

经济学

1

硕士研究生

1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81

大数据技术类专业(信号与信息处理/大数据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等)

2

硕士研究生

18

教学科研

20211082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1

硕士研究生

19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091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1

硕士研究生

2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101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1

硕士研究生

21

教学科研

20211102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1

硕士研究生

22

音乐舞蹈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111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3

教学科研

20211112

音乐与舞蹈学(声乐演唱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4

教学科研

20211113

音乐与舞蹈学(长笛演奏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5

体育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121

体育经济与管理

1

硕士研究生

26

教学科研

20211122

体育学(篮球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7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学科研

20211131

美术学(油画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28

教学科研

20211132

美术学(版画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备注:

  1.应聘上述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以上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

类型

岗位代码

需求专业及方向

人数

学历、学位

要求

备注

1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12011

专业不限

4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2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12012

专业不限

4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女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3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12013

艺术类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4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12014

艺术类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女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5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12015

专业不限

6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要求具有半年以上本科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入校后须入住男生宿舍。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6

专职学生辅导员

20212016

专业不限

4

硕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女性,要求具有半年以上本科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入校后须入住女生宿舍,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7

非教学科研

20213011

心理学

2

硕士研究生

 

8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实验

20213021

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1

硕士研究生

 

9

图书馆

非教学科研

20213031

图书馆学/情报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历史文献学

1

硕士研究生

 

10

20213032

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1

硕士研究生

 

11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非教学科研

2021304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硕士研究生

 

12

学报编辑部

编辑

20213051

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1

硕士研究生

入校后要求专职从事编辑业务工作。

13

计划财务处

非教学科研

20213061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2

硕士研究生

 

14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校医院)

医生

20213071

内科学/外科学

2

硕士研究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资格证

15

党委宣传部

管理

20214011

新闻传播学(新媒体传播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1

硕士研究生

具有新闻采写、视频制作及新媒体运营能力;在省级以上报刊或网媒发表过新闻作品。

  备注:

  1.应聘上述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以上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srsyrsc2017@163.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上午11:00。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科研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

  (4)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册(成绩册要求由所在学院、研究生院或教务管理部门盖章)和前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7)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有关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岗位代码20212011、20212012、20212013、20212014、20212015和20212016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岗位代码为20212015、20212016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外,需继续提供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开具)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存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岗位代码为:20213071的医生岗位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全科医师资格证书。岗位代码为20214011管理岗位考生需提供在省级以上报刊或网媒发表的新闻作品材料。

  3.网络报名需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需的上述相关材料制作成1个电子文档(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为Word或PDF格式),该电子文档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如:20211011+张某某+某某大学+硕士研究生)方式命名。

  4.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师范学院人才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我校网站公告。

  (三)考试

  1.考试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饶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环节、内容和组织方式、成绩计算:

  (1)考试环节

  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由课堂教学、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招聘考试由笔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和组织方式:

  课堂教学: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30分钟;

  笔试:考察应聘岗位业务所需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

  专业能力测试:通过专业能力笔试或专业能力展示方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时间为60-120分钟;

  业务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岗位工作所需基本能力,设置相关测试内容,时间为30-6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3)成绩计算:

岗位类别

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课堂教学×50%+专业能力测试×30%+面试×20%

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课堂教学×4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20%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和管理岗位

笔试×40%+业务能力测试×40%+面试×20%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5)考试环节采用逐步筛选办法,根据课堂教学(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后,根据前两项折合成绩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课堂教学(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复审和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心理测试和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因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80分以上)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下列方式聘用:

  1.岗位代码为20211041的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代码为20212011、20212012、20212013、20212014、20212015和20212016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其余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学校当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满2年以上,视学校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其他

  1.本招聘公告内容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8150623 8151030 (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793-8150797(上饶师范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0793-8222068(上饶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64人公告附件: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

                                                     上饶师范学院

                                                     2021年4月22日

江西上饶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教师6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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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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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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