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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威县2021选聘高中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邢台市威县2021选聘高中教师50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威县教育系统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共计4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职能。
  2.威县教育系统所属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聘教师1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国家职业高中教育政策,承担职业高中教育任务,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对口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1日后出生);
  4. 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1年威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经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空缺计划可调剂至急需、紧缺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近期将赴山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举行校园招聘会。各招聘会报名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公告和威县人民政府网,以方便高校毕业生就近选择参加。
  1.(1)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邮箱:wxjyjrsg@163.com
  联系电话:0319-6156936(威县教育局),0319-6156965(威县人社局)。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招聘会须本人到场参加。邮箱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及上述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在本人参加招聘会洽谈时提供报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考点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学位)较高者、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局、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2021届毕业生需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就业报到证及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1.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
  2.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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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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