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内江市市中区2021招聘教师6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内江市市中区2021招聘教师6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5名。经汇总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
  面向全国考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及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考聘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港澳居民参加公开招聘时所涉及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按规定认定,不受学习形式限制。本次考聘,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或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研究生不受学习形式限制。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1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1年5月6日)。
  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相应的本科学历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明确不需要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中午12:00至2021年5月13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照片审核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及《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考聘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考聘公告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核,集中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上述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
  ①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8119805)
  ②对《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考聘岗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等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后填报(联系电话:0832-2032541)。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中午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核。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照片审核:照片审核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中午12:00至2021年5月14日中午12:00止。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一般应1日内对报考者在网上所传照片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规定时间内(5月14日中午12:00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者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15日中午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登陆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审核合格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1年 5月24日8:00至2021年5月28日24:00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33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832-8119805)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中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0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开考比例
  1、城区学校每一个岗位(或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共同组成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乡镇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为主要参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及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其中“大学生村官”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另加3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大学生村官”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的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8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沱鞍路档案大楼七楼(翔龙中学后门旁边),联系电话:0832-2027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优秀另行加分的,须提供表彰为优秀的证书等材料、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信息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5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四川省人社厅如需对考务日程(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进行调整,5月中下旬内江人事考试网将发布补充公告,敬请考生关注。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http://www.njpta.org.cn/)。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考聘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方案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上告知。
  3.资格审查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7.公开考聘岗位中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教师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参加体检和聘用。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未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未加分的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最新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者考生在考察期间放弃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参加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的选岗,选岗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参加选岗,且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岗。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或者因考生选岗时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上编手续,正式上编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因本人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考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考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出本区教育体育系统。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监察组:0832-6100609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有关事项请咨询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32-2032541
  附件:《2021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公开考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