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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井研县2021招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乐山市井研县2021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和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0名。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符合《乐山市井研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需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取得证书时间延期的,提供证书时间顺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井研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8:30—10:0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华凤镇师大路1号)招生就业处。
  4.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井研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持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表》(贴上标准照)1份;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者在四川天府健康通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公众号申领到报名前14天内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报考者还须在报名前14天和7天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领取到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报告。现场报名时报考者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信息绿码,签署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报考者还须提供报名前14天和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一旦查实,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缴费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随即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面试费的报考者,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现场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井研县公招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加试相关事项。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产生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员: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再进行体检)。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如系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取得证书时间延期的,提供证书时间顺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720357(井研县纪委监委)
  五、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公告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发布。
  (二)报考者须密切关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如报考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核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咨询电话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720411;
  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833-3722756 。
  附件:
  1.乐山市井研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乐山市井研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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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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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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