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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1太原小店区教师招聘1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2021太原小店区教师招聘130人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小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5个,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105 个,招聘岗位共计130 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小店区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和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sx/04tyxd/),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 5 月 11日9:00至2021年 5月 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小于1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5日17:00至5月16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 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那么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本学校同学科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考生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三)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2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 月23 日至2021 年5月27日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七、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农村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已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且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tyxd.gov.cn/)公告。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三甲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其它单位另聘。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3)。

  1.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小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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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市辽阳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辽宁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2024届毕业生,且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辽宁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下同)。

2.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2024届毕业生;或具备研究生学历2022-2024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音体美教师岗位引进范围扩展到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体美专业院校名单详见附件4)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10:30至5月22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xjygkzp@126.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2024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县教育局:0419-7575915

辽阳县人社局:0419-7777132  

 附件1: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辽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4:音体美专业相关高等院校名单.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的精神,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详见附件1)。

(一)报考岗位代码S01-S05的考生,报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1994年5月1日(含,下同)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相应学位,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并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及研究生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

3.获得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同时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4.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资格认定) 。

5.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二)报考岗位代码S06-S12的考生,报考对象为社会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无锡市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后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学历,除S12岗位以外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

3.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到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非在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过养老金。

5.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资格认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学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

http://zsbm.wxmbkj.cn

(2)报名及相关资料提交时间:

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29日16:00。

(3)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5月27日13:00至2024年5月30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不退还报名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4)缴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5)考生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的9:00-16:00

(6)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的9:00-17:00

2.网上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白底,大小不超过200KB);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4)大学以来在校和工作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发表论文(限3篇)、教学骨干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6)报考S06-S12岗位,任教期间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学校工作证明及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金缴纳明细,任教期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限5项);

(7)承诺书(附件2)。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办理退款手续,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00—11: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生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三个环节,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免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但须加考专业技能;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1)报考S01-S03、S06-S08岗位:教育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0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下同)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10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下同)。

(2)报考S04-S05、S09-S12岗位:教育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1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的人员,如不满1: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专业技能加试:

报考S04-S05、S09-S12岗位: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15%;以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加试成绩(15%)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能力评价的人员,如不满1:10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3.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评分+面谈):

考生报名材料和面谈表现将作为适岗综合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30%;以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或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成绩(15%)+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面试: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为直接淘汰,成绩占总成绩40%。

5.总成绩计算办法:

S01-S03、S06-S0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

S04-S05、S09-S1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成绩(15%)+适岗能力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所有考试事项、时间、地点均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在适岗能力评价时,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及地点另行通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由惠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无锡市惠山区委编办、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用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取得录用资格的考生在2024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提供各类相关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机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的调配,且服务必须满5周年。

三、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本次招聘相关的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公布:

惠山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hsjy.net

五、咨询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3592406、83592407(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2.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0510-8359240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七、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承诺书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湖南省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来啦!

1.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哪些教师资格种类?

答:衡阳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2.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认定时间如何安排?

答:(1)网报和佐证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6月21日17:00;

(2)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18日(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市区认定机构的具体时间安排见其公告。

3.我已网报成功并按公告要求上传佐证材料,还需要到现场办理吗?

答:衡阳市2024年第一批次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试行全程网办的创新形式,无需到现场办理,现场不再受理材料。

4.我户口不在衡阳市,没有衡阳市的居住证请问能在衡阳市认定教师资格证吗?

答:衡阳的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这三项中您只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在衡阳进行认定。

5.我虽然没有衡阳户口,但我有衡阳房子,可以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不能。

6.我有衡阳的居住证受理凭证可以代替居住证在衡阳认定教师资格吗?

答:不行,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居住证是一张公安部门办理类似身份证的卡片)。

7.已经网上申报,如不能在衡阳认定我该怎么办?

答:如不符合要求,建议您修改网报信息,重新选择认定机构,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8.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的时候出问题了怎么办?

答: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请自行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网址: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cjwt&column=jszg)或咨询010-56761296进行咨询。

9.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以按衡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进行网上办理吗? 

答:需按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进行办理,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0.为什么我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答:申请人无需担心,所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报名后的状态均为“网报待确认”,请于6月21日前上传公告要求的佐证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5月20日—6月18日)到指定医院体检,6月25日—7月5日本认定机构会进行佐证材料审查,在这之前报名状态会一直保持“网报待确认”状态。

11.如何了解办理进程?

答:受理审查期间(6月25日—7月5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受理审查结束(7月5日结束),经公安部门查询犯罪记录后,本认定机构将通过了网上审查人员的名单在“衡阳教育信息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最终结果名单。

12.请问衡阳市本级的指定体检医院有哪些?如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能通过审查吗?

答:请登录衡阳市教育局官网查看认定公告,公告中有指定医院。(如果在衡阳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指定体检医院为衡阳华程医院和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没有到指定医院体检的,将不能通过审查。

13.我前段时间刚做了招聘体检,请问能代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吗?

答:不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与招聘体检、公务员体检等标准不一致,且体检表由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制定,体检结果需存档,故此需专门进行体检,不得以其他体检结果进行替代。

14.我需要自己拿体检结果上传到佐证材料中吗?

答:不需要,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不需要上传。

15.我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普通话证书遗失情况下,网上能够查询的,可以提供查询成绩截图,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16.我因改名造成考试合格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答:您可向给您颁发考试合格证的当地考试院申请进行姓名变更。

17.请问我什么时候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到哪里进行领取?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第一批次受理期限终止时间为7月5日,我们将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出证书,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领证方式根据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如果选择自取,则需关注衡阳教育信息网到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如果选择邮寄则由衡阳市教育局免费邮寄到申请人网报填写的地址。

18.我因毕业找工作等原因不确定自己的住址,无法准确填写邮寄地址怎么办?

答:您可填报住址相对固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每个申请人仅一次免费邮寄机会,如因地址填报不详无法寄出邮件或地址有误,电话无人接听等原因退回邮件,需由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备注:本问题解答有关教师资格证免费邮寄相关政策仅限于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是否免费邮寄详见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内蒙古阿拉善额济纳旗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额济纳旗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额济纳旗的人员。
(二)持有额济纳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旗外户籍人员。
(三)驻额济纳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7月2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选择认定机构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483-6521261)
2.认定权限
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初级教师资格。
3.网报时间
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6月20日  9: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额济纳旗教育体育局四楼409室。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并用档案袋装好交确认现场教师。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额济纳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7月22日前,申请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到额济纳旗党群服务中心409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西咸新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咸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33350550

地址:沣西新城龙台观路831号(世纪大道启迪会展中心向南500米路南)西咸新区中心医院。

乘车路线:公交1080路、364路、1062路、7路、1064路沣西实验学校站。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33280099

地址:咸阳市毕塬路10号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工合楼四楼健康体检中心。

乘车路线:咸阳市内乘23路,15路第一人民医院站。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5日—6月23日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体检标准

2024年西咸新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同时,符合西咸新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应在网报成功后再进行体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家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体检前请认真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并确认签字。

(五)为避免体检人员集中,请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提前和体检医院预约。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集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

下载附件

附件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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