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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1招聘教师8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1招聘教师84人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84名,其中,拟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5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4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45名。本次考试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截止2021年7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一)初中语文A(02009)、初中数学A(02011)、初中英语A(02013)、小学语文A(02015)、小学语文B(02016)、小学数学A(02018)、小学数学B(02019)7个岗位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02001)岗位定向招聘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在大邑县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曾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不能报考该岗位。
  (三)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1日17:00。
  资格审查: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2: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报考岗位: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名。
  3.填报信息。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在202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确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填报完后请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提交《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办理退费手续。有下列三类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费: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③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考生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 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 1∶2。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网上缴费结束后的2-3日内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4.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6.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需提供: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1年5月12日(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2001)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曾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再次报考除定向岗位(02001)的其他岗位时,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开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2.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示。
  3.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教育局底楼会议室(地址:大邑县富民路北段1号)。
  4.原件校验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证明)(往届生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③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④《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请用A4纸竖式打印1份)。⑤报考定向岗位(02001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证书(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原件及复印件。⑥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02009、02011、02013、02015、02016、02018、02019岗位)的,还需提供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5.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下一名考生进入原件校验。
  7.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除小学教师(02001)、高中数学(02002)、汽车电子技术(02003)、初中政治(02004)、初中体育(02005)、小学音乐(02006)、小学体育(02007)、小学美术(02008)8个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之外,其余岗位采用说课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其中幼儿园教师A(02022)、幼儿园教师B (02023)、幼儿园教师C (02024)岗位面试考核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本人签名确认。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人社局和大邑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 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28-88226881;
  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028-88280573。
  温馨提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大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邑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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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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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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