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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锦江区2021招聘教师2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锦江区2021招聘教师29人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锦江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报考者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本次公招的报名截止时间)。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此次网上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若发生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的情况,我区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调整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岗位
  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原件校验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注:工作经历注明工作单位、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网上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3.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17:00。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注:工作经历注明工作单位、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于2021年5月17日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户。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志愿服务者类别、是否为特岗教师、服务单位、协议服务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考生本人于2021年5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联系电话:028-86745457)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1年6月16日前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或由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本人委托书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勤工助学经历。
  3.原件校验应提供资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
  ②《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学历证书(中学英语教研员招聘岗位还需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职称证;
  ⑧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与上述经历一致的、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
  以上材料①-⑦验原件交复印件,⑧交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2021年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部分学科还将进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
  4.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5.考试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2021年7月13日前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中办发〔2016〕64号、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还需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档。
  对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将其个人档案送审,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聘用人员统一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其余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九、咨询及监督
  各招聘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岗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6745457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028-84556972
  监督电话:028-84557350
  有关考试事项查询网站:
  1、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
  2、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
  本公告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成都市锦江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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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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