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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崇州市2021招聘教师1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崇州市2021招聘教师10人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其中,拟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若以“在职教师”身份报考,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二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从教经历(从教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
  (3)曾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参加区(市)县级学科赛课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近三年学校赛课获得一、二等奖。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报考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须具备的条件: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2021年4月27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但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4月28日09:00至5月11日17:00。
  资格审查:2021年4月28日09:00至5月12日17:00。
  (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期间暂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网上缴费:2021年4月28日09:00至5月1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若为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选派在崇州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请在个人简历中明确填写“在报名截止时,是/否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崇州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定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 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 >、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5月17日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6.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相关考核表彰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符合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享受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承诺书。
  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1年5月21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8220353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20日后在崇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在职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当天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若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人社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人社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只递补1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委员会,电话: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教育局(028-82313245)。
  十一、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专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咨询电话: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崇州市教育局:028-82184821、028-82313245
 
  附件1:崇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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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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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河北省承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承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已制证完成。请选择现场领取的认定通过人员联系确认点持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送达的将由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近期陆续寄出,请注意查收。具体请咨询当地确认点。

注:领取证书及申请表后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时放入本人档案,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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