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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温江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温江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学校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2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学校基本情况可在温江教育网(https://www.wjjy.cn/)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届公费师范生(若为外省籍公费师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跨省到四川就业)。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12个学科共计28名教师,学科分布为: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2名,高中物理教师3名,高中化学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3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化学教师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6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小学科学教师2名。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下载《成都市温江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8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wjqjzgglfwzx@sohu.com(邮箱地址为“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的拼音首字母小写),邮件请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将根据《报名表》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原件校验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及原件校验事宜将于2021年5月11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并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报名表》(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4.个人自荐书,5.普通话等级证书,6.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翻译资格等级证书;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相关证件、证书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到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其余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尚未取得的,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招聘单位补验。
  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执行,该岗位面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方式
  (1)现场无学生试讲
  现场无学生试讲时间15分钟,成绩满分为70分。
  以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现行教材为范本,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自行准备教材、选择内容进行备课后,参加现场无学生试讲。
  (2)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成绩满分为30分。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面试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
  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
  (四)签约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与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签约人员名单与面试成绩一起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公布。
  (五)体检
  1.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通知已签约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体检结果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信息”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件。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 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项程序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请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 1. 四川成都温江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8人公告成都市温江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四川成都温江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8人公告成都市温江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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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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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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