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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启智学校2021招聘编外教师3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东莞启智学校2021招聘编外教师34人公告

  东莞启智学校是教育局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适应保证办学需求,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招聘34名编外教师。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方式招聘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为学校高质量办学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9个岗位,共招聘教师34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参照学校同级在编教师薪酬水平标准提供待遇,专业教师岗位年平均薪酬约28万元/人(含五险一金),教学辅助岗位约14万/人(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之前。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9)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毕业生的界定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以下四类: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或承诺拟聘后可按毕业生身份(持符合要求的报到证)入职,否则可取消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要求

  1.教师资格证要求

  (1)毕业生。除研究生(硕士、博士)外,2021年应届本科学士毕业生须取得或通过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否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20年或以前已毕业且仍在择业期(暂缓就业期)的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除研究生(硕士、博士)外,社会人员报考相应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提交成绩表进行报考,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四)报名方法

  本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相关要求发送资料至邮箱dgqzxx@126.com进行报考,所有电子版材料需打包成压缩包后发送,邮件名称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表上填报个人信息、报考岗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并在报名表粘贴近三个月内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方面的复印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7)试讲视频。视频时长8分钟以内;视频格式:MP4、AVI、MPEG,视频大小限制在200M以内。

  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

  (五)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 5月18日24:00止。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和绩点(毕业生提供)、视频、工作业绩表现、奖励奖项等择优选拔人员进入考试,进入考试环节原则上按照1:3选拔,同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数量不达比例的,符合资格的招考人员全部入围考试环节。5月24日前,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考试的考生其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至30日和6月5日至6日

  2.考试地点:东莞启智学校

  3.考试形式

  采用“面试(实操)+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道德品质、学科素养、心理素质、形象气质、实操和综合能力。

  (1)面试(实操)。面试的主要方式是答辩;康复治疗、舞蹈、美术、信息技术的教师岗位须加试实操环节,考生实操展示个人综合素养及专业技能。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按岗位招聘数1:3进入试讲环节,面试(实操)的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内容为抽选试题。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

  (1)康复治疗师、舞蹈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的岗位:考试由“面试+实操+试讲”三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不达8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20%+实操×30%+试讲×50%。

  (2)特殊教育教师、英语教师、政治(道德与法治)教师、生活教师的岗位:考试由“面试+试讲”两个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达8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5.考试其他要求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的每个环节若迟到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康复治疗师、舞蹈教师、美术教师、信息技术教师的岗位的考生依次按照实操、试讲、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特殊教育教师、英语教师、政治(道德与法治)教师、生活教师的岗位的考生依次按照试讲、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东莞启智学校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启智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陆东莞启智学校网站查询。

  (三)有关考场防疫工作,按《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310826 ;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东莞启智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东莞启智学校招聘2021年编外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3:考生个人健康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4: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

  东莞启智学校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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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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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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