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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邹城市2021年招聘教育类人员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宁邹城市2021年招聘教育类人员100人公告

  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0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95名,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名。招聘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设置“A类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4月9日)前出具,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邹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6日9:00- 4月10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和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
(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4月9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6日9:00- 4月10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11:00-4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笔试前3天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4月10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sjszk@163.com,并拨打电话1558977150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如因疫情等原因造成考试时间变动,将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另行通知。笔试分为教育、综合、卫生三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类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综合类、卫生类面试可采取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组织面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制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四、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和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 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3:30至17:30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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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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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愿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窗口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社会人员,测试名额1200人。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0日上午9:00开始,2月28日23:59报名截止。

三、报名网址

https://bm.cltt.org (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四、测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收取测试费50元/人(线上缴费)。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能参加当次测试再进行报名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证件

(一)测试时间

2026年3月13日、14日(每日上午9:00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

宜宾开放大学,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东区利民路15号。

(三)测试证件

测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

六、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左右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1.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如需邮寄证书,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未申请邮寄证书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以下证书领取事项:

(1)测试结束3个月后纸质证书会寄到本测试站,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宜宾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2)报名时所填工作单位标明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的考生,请到工作单位所在县(区)语委办领取;其余考生请携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宜宾开放大学明德楼106办公室领取(不邮寄)。若考生无法亲自领取普通话证书需要代领,则可委托代领人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到现场领取。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八、特别提示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测试站从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报名缴费,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九、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831-222216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宜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2月3日

广西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告

各社会考生:

梧州市2026年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5日,测试时间定于3月14日,为做好本次测试工作,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数

3月计划测试530人。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报名入口开放时间:2026年3月2日上午9:00开放报名入口,接受考生报名,报满为止。

(二)缴费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扫码缴费,否则作弃考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9日起可打印准考证。

(四)测试时间:3月14日。

(五)测试地点: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梧州市教育局13楼机房(测试前先到15楼会议室进行签到检录)。

三、报名对象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测试站只接受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测试。

四、报名事项

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报名当天登录在线报名页面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入口选择“广西”,不接受线下及电话报名。

(一)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先登录https://bm.cltt.org/(建议使用搜狗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请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如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测试的,测试费不予退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标准、免冠、正面、白底2寸证件照,照片文件不超过1M,像素为390*567,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美颜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三)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测试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4〕164号)收取,为50元/人次。

缴费方式: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扫描收款码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2026年3月2日—4日内缴费。

填写考生姓名——输入金额——确认缴款信息点击“确认缴费”——完成缴费。

(三)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以真实姓名申请加入2026年3月14日普通话测试考生群(QQ群号:1076099215,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进群并更改群名片为真实姓名,以便核查缴费信息)。关于本次普通话测试的未尽事项,皆在本群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尽快进入考生群。如考生因没进入考生群而错漏关于本次测试的重要信息,请自行承担后果。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根据文件指定时间(2026年3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七、参测要求

(一)本测试站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和人像采集,测试当天,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将作弃考处理,所缴费用不退。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三)考生进入考点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切勿在测试场所逗留。

(四)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我站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五)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八、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下一级相应的测试机构后,方能向考生核发。请考生关注本批次普通话测试考生群的证书领取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须服从改期安排,具体日期以我局通知为准。

(二)以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个人原因、误报、误缴费,导致最终无法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缴费用不退。

梧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

2026年2月5日

河北省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按照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部署,现就承德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如下:

一、测试范围:

社会人员(不含普通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生)。

二、网上报名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0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开放报名,报名入口选择“河北”-“承德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站”

三、相关要求

1.报名时上传本人白底免冠电子证件照,头部占比为2/3;从事职业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所在单位填写“无”;邮寄地址填写本人可以接收证书的详细地址。

2.缴费成功即可打印准考证。测试前无法删除报名信息、更换考点及退费。未能及时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作废。

3.测试当日,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弃考,不退返测试费用。

4.测试前,考生在签到室签到并核对邮寄地址。成绩发布后,证书将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发放给考生:

(1)测试考生于成绩发布48小时内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申请直邮。

(2)错过申请直邮的考生,承德市语测站将按照登记的邮寄地址为考生邮寄证书,邮寄方式为“货到付款”。

5.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及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进入考场,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6.承德市语委办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承德市语委办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四、时间地点

测试日期:2026年3月14日。

测试地点:承德市桥东小学(承德市双桥区承德火车站东侧)。

咨询电话:0314-2130603

承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黄山市测试站2026年3月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经研究并报黄山市教科院同意,我站2026年3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开通网上报名,2026年3月测试,共150个名额。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面向黄山市及周边地区户籍人员,目前在黄山市及周边地区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测试站的,建议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与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或学校所在市教育局语委办对接,统筹集体安排。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此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省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您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改分”“内部资料”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

2.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周二)上午10:00起,2月28日止,共150个名额,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计划”页面后续公告。我站计划2026年4月、5月继续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

3.注意事项: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用于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注册页面)。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证件原件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若证件信息变更,如改名,应以更改后信息注册,若已注册可申请注销后重新注册)。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①内地居民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居民身份证”,若选择错误将无法通过审核,需注销后重新注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注册时证件类型务必选择“军官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注册时证件类型请选择“护照、通行证”,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

②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否则将影响测试费缴纳;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三、测试时间

暂定2026年3月14日(周六),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四、测试费

50元/人,考生测试当天报到时现场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在校学生凭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测试费减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报名使用的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建议您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本次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 证书领取:①印刷厂直邮:您可在测试后次日至成绩公布后48小时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证书邮寄”栏目里申请并支付邮费,证书将由证书承印公司直接快递至您登记的地址。②测试站现场领取或快递:未申请印刷厂直邮的证书将继续由我站发放。我站将在收到证书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黄山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黄山教育”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逾期1年未领的证书,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4.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联系方式

报到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黄山市教育局一楼103室

咨询电话:0559-251877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咨询邮箱:hsywb2518779@163.com

黄山市测试站  

2026年2月5日

山东省潍坊市教育系统2026年“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公告

为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加强教师队伍青年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教育系统“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简称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共计划选聘109名(选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选聘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选聘23名,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选聘86名(选聘范围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2000年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报考A类职位(潍坊市直学校职位),报考人员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职位(县市区学校职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③其他高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从业技能大赛获奖: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为准。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发布公告之日前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须连续半年以上,或发布公告之日前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8.已被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2月6日17:00。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wfzzb.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优才计划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6年2月2日11:00至2月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

A类职位和B类职位均统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实施考试。其中,报考县市区岗位的,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等另行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材料提报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聘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等内容。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聘人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

(四)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聘人选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后续管理。选聘人员由市、县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五、有关待遇

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选聘到县市区,纳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

符合条件的选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人才政策。

六、有关说明

报考者在考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职位及计

2.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报考手册

3.2026年潍坊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咨询电话

中 共潍 坊 市 委 组 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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