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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2021招聘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赤峰市元宝山区2021招聘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

  为落实《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解决幼儿教师缺人缺编难题,元宝山区决定参照赤峰市四部门联合下发的《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赤机编办发〔2016〕16号)以及元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区直公办幼儿园员额使用计划的通知》(元机编办发〔2021〕5号)为新建幼儿园招聘教师,并补充已有幼儿园的师资力量,特决定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为做好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员额控制、合同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幼儿教师100名。其中汉授幼儿(学前教育)教师75名,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学前教育)15名,汉授音乐教师5名,汉授美术教师5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立志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幼儿教师应聘具备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科专业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类范畴内专业代码为6702及6703开头的专业;

  本科专业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科门类属艺术学范畴内专业代码为1301—1304开头的专业;

  研究生专业要求:幼儿、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相应专业及音乐、美术相关专业;

  3、汉授幼儿(学前教育)及蒙汉兼通幼儿(学前教育)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音乐、美术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音乐、美术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延迟到入职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往届毕业生及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能在2021年7月份正常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7、“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四)户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其他地区人员不得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传染病、精神病、心理疾病患者及其它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疾病患者;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供的各项信息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的审核贯穿整个录取过程和试用期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以后有关本次考试的所有事宜均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5:00结束(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514室。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4、联系电话:0476–3510421。

  5、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②下载附件2《2021年元宝山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本人电子头像,并完整填写各项信息;③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原件;④两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⑤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院校在校及毕业时间证明。

  6、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

  7、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有剩余计划的,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计划将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的内容,以近期赤峰市教育局对外公布的《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改革方案》要求为依据。

  不指定复习范围,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负责培训。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必须使用汉文试卷,并使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必须用蒙古文试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合成)+政策加分

  4、公布笔试总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详见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应聘汉授幼儿(学前教育)、蒙汉兼通幼儿(学前教育)及汉授美术岗位教师只进行讲课环节,讲课满分为100分;应聘汉授音乐岗位教师进行讲课和器乐展示两个环节(试讲室准备电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讲课和器乐展示总分100分。讲课内容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里内容。讲课时间不超8分钟,器乐演奏时间不超3分钟。设定60分为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3、所有岗位考生面试均采用普通话授课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待面试事宜决定后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 也相同,再另行加试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要求将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给予考核鉴定。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元宝山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执行。

  六、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476–3510421

  附件1:

  2021年元宝山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程瑞宝(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 孙志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姚景贵(区教育局局长)

  邱海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常戈军(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瀚明(区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2021年元宝山区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元宝山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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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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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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