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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翁牛特旗2021年招聘教师70名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赤峰市翁牛特旗2021年招聘教师70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经旗委编制委员会批准,现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7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70人)
 
(一)高中教师36人:语文6人、数学7人(其中蒙汉兼通2人)、英语1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3人、历史2人、地理3人、体育1人、美术2人、心理咨询1人、日语2人。
  (二)赤峰卫生学校教师21人:语文7人、数学4人、英语4人、体育2人、音乐1人、心理咨询1人、学前教育2人。
  (三)初中教师13人:语文4人、数学5人(其中蒙汉兼通1人)、英语1人、历史1人、地理1人(蒙汉兼通)、政治1人(蒙汉兼通)。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引进条件为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应届及往届具有相应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费师范生;②国内“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③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应届及往届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五、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发布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和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nt.gov.cn)上。
  (二)报名与资格复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所需上传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扫描件;《翁牛特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描本人电子头像,完整填写各项信息和《翁牛特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花名表》(附件2)一起上传:729957881@qq.com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
  2、资格复审
  2021年5月18日–20日,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到翁牛特旗教育局905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发《面试准考证》。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填写《翁牛特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1)和《翁牛特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花名表》(下载附件2)时,需详实填写本人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教师资格等信息。
  (三)面试
  1、由翁牛特旗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用分学科,现场抽课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3、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1、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再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于学科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该学科招聘计划可调整使用。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翁牛特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6—6360360     15326855588
  附件:
  1、翁牛特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翁牛特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花名表

翁牛特旗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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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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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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