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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2021招聘教职人员5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雄安新区2021招聘教职人员559人公告

  2021年,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将开办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为促进新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作为新建学校的运营管理单位,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人员559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全面发展。

  二、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容东片区新建学校教职人员559人,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骨干教师132人、普通教师411人,容和教育总校管理岗位16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服从安排。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或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

  (七)报考骨干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5年及以上报考学科岗位任教经历,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曾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同等类型荣誉称号。

  3.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优秀课评比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须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报考普通教师岗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且取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龄低于3年或没有任教经历人员,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部属师范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九)总校管理人员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涉及年龄、任教年限等,计算截至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四、岗位管理及待遇

  1.骨干教师纳入新区编制管理,参照北京市同等条件教师平均薪酬执行。

  2.普通教师和总校管理人员聘用后,经考核择优纳入新区编制管理,按照不低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聘用人员确定薪酬标准。

  3.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骨干教师和总校管理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4月30日-5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政务版块—人才招聘专区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xiongan.gov.cn/;报名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报名。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

  2.简历筛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谈比选人员。

  3.面谈比选: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必要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谈比选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通过函调或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面谈比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面谈比选、考察和体检等综合研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应聘普通教师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4月30日-5月14日自行登录中国雄安官网—雄安政务版块—人才招聘专区考试报名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xiongan.gov.cn/;报名网址:https://rczp.xiongan.gov.cn/)报名。

  2.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信息确认。

  3.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心理素质等方面。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资格复审: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案例分析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7.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体检和公示: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和上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雄安容和教育总校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选岗分配、安排上岗。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报名资格处理。

  (二)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咨询电话:0311-83801019 0311-66161956

  技术咨询QQ群:9527479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1: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雄安新区容和教育总校管理人员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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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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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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