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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广宁县2021招聘教师10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市广宁县2021招聘教师106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广宁县2021年高校专场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我县定于2021年5月11日到肇庆学院开展高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共106名,详见《广宁县2021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2.初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3.小学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4.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5.校医招聘对象:具有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至报名前一日,即1985年5月10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预报名+现场确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我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gnjyjrsg@163.com)进行预报名,并于现场招聘当天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现场招聘当天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地点:肇庆学院第一教学楼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宁县2021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后打印,一式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个人简历(在空白处声明资料真实以及签名)。

  6.获奖材料。

  7.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是电子协议,则需要现场操作电子协议)。

  (三)笔试(技能测试) 

  1.确定入围笔试(技能测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按事前研究制定的评分制度进行筛选审核确定入围笔试(技能测试)人员。参考《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宁府办〔2011〕78号)规定,入围笔试(技能测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微信截图_20210430103924.png

  入围笔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技能测试)通知将在报名现场进行张贴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2.笔试(技能测试)。体育、美术、音乐和舞蹈学科实行技能测试,其他学科实行笔试。技能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技能,需考生自行携带相应工具。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和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并设最低分数线。

  时间:招聘当天下午2:00开始(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现场通知

  (四)面谈和签约

  时间:招聘当天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现场通知

  在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中按各科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谈人员、选岗顺序,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签约有关事宜。

  (五)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1.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四)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点(考点)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点(考点)。

   五、其他

  (一)若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报名资料择优确定进入面谈人员;若进入面谈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若有入围面谈人员放弃聘用机会,招聘工作小组可视考生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情况递补下一位。

  (二)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职员岗位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广宁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申请县外调动。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58-8618002)、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

  附:1、广宁县2021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岗位表.doc

  2、广宁县2021年高校专场招聘教职员报名表.xls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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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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