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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1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21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通知

  郑重提醒: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代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院无关。

  为满足广大社会考生需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结合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教科院将以月初报名、月中审核、月末测试的常规形式组织我市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报考工作。现将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仅面向社会人员举办。凡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员,可报名参加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勿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考生再次申请测试同前次测试的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少于3个月者无法完成报名测试。
  为进一步落实《市语委办关于在疫情防控下做好我市院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津语委办函﹝2020﹞4号)有关要求,我市在校学生应在本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本校相关部门。(附件1:《目前我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院校名单》(更新至4月30日))
  二、测试安排
  温馨提示:5月份测试分别在两个测试点进行,请考生特别注意下表中测试地点的不同。

序号 测试日期 名额 测试地点 咨询电话
1 5月28日
(周五)
1440人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022-
58525996
2 5月28日
(周五)
1080人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
23927008转8008
3 5月29日
(周六)
1440人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022-
58525996
4 5月29日
(周六)
1080人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
23927008转8008
 

  注:请于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咨询电话。
  三、报考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 5月11日10:00 -5月12日16:00 名额报满,系统即自动关闭;
报考流程请详见后文。
2 审核 5月14日10:00 -5月16日16:00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若未通过审核,须及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修改。
3 交费 5月17日10:00 -5月20日16:00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交费。
4 打印准考证 5月24日10:00起 填写自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邮寄地址后,下载、打印准考证。
5 测试 5月28日-5月29日 请考生关注防疫要求,并务必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关测试地点进行防疫查验、身份核准、签到候考。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10:00-5月12日16:00。(名额报满,系统即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步骤:
  (1)注册并实名认证。请于“报名时间”前确认已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sfrz.tj.gov.cn/)进行注册,完成“电信运营商实名认证”,并同时完成“银联卡实名认证”或“支付宝刷脸认证”。
  (2)完善个人信息。注册并实名认证完成后,即可登录“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bm.tjyywz.com),补充个人信息、上传照片。
  (3)报名确认。请于“报名时间”内选择考试任务,点击“现在报名”,核对考试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名。
  附:上传照片要求。
  请务必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景颜色为红、蓝、白色均可;照片清晰,分辨率为390*567或标准证件照两寸;格式为xxx.jpg(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jpg,如12010119xxxxxx0001.jpg);规格大小不超过1M。
  请勿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禁止使用艺术照片、生活照片。该照片为制印证书所用,一经审核通过,无法更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审核
  成功报名后将进入审核阶段(审核阶段为2021年5月14日至5月16日),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若未通过审核,须及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修改。若未修改且超过报名时限者将不能获得测试资格。
  (三)交费
  报名信息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日期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5月20日下午4:00。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交费,若审核通过而未按照规定时间交费,将不能获得测试资格。交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测试时间。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0:00起可在“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上填写自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邮寄地址后,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注意查看准考证上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等信息。(建议电脑使用360浏览器。)
  (五)测试
  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关测试地点进行防疫查验、身份核准、签到候考。请考生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迟到者将被取消此次考试资格。按照国家规定,三个月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六)防疫要求
  根据防疫防控整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天津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下载打印《2021年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如实填写健康卡信息并签署承诺书于测试当日交至测试地点。
  为保证考生顺利参加测试,请务必保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并带好以下物品: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并如实填写)、口罩、一次性手套、即时绿色“健康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登录“天津语言文字网”点击首页右下角“成绩查询”按钮,或登录“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进行成绩查询。
  (八)证书领取
  证书将采取快递到付形式邮寄,于测试完成35个工作日后陆续寄出,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特别提醒:因地址不清或拒收等原因无法投递的证书,将按照废件处理,考生将无法再次申领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特别说明:
  由于报名人数较多,在报名高峰时段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咨询电话占线的情况,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与理解。
  附件:
  1.《目前我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院校名单》(更新至4月30日)
  2.《2021年天津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3.《2021年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并如实填写)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国际教育交流与语言文字推广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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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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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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