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天津市2021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21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通知

  郑重提醒: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代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举办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院无关。

  为满足广大社会考生需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结合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教科院将以月初报名、月中审核、月末测试的常规形式组织我市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报考工作。现将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仅面向社会人员举办。凡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员,可报名参加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勿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考生再次申请测试同前次测试的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少于3个月者无法完成报名测试。
  为进一步落实《市语委办关于在疫情防控下做好我市院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津语委办函﹝2020﹞4号)有关要求,我市在校学生应在本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报名事宜请咨询本校相关部门。(附件1:《目前我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院校名单》(更新至4月30日))
  二、测试安排
  温馨提示:5月份测试分别在两个测试点进行,请考生特别注意下表中测试地点的不同。

序号 测试日期 名额 测试地点 咨询电话
1 5月28日
(周五)
1440人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022-
58525996
2 5月28日
(周五)
1080人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
23927008转8008
3 5月29日
(周六)
1440人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022-
58525996
4 5月29日
(周六)
1080人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
23927008转8008
 

  注:请于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咨询电话。
  三、报考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 5月11日10:00 -5月12日16:00 名额报满,系统即自动关闭;
报考流程请详见后文。
2 审核 5月14日10:00 -5月16日16:00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若未通过审核,须及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修改。
3 交费 5月17日10:00 -5月20日16:00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交费。
4 打印准考证 5月24日10:00起 填写自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邮寄地址后,下载、打印准考证。
5 测试 5月28日-5月29日 请考生关注防疫要求,并务必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关测试地点进行防疫查验、身份核准、签到候考。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10:00-5月12日16:00。(名额报满,系统即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步骤:
  (1)注册并实名认证。请于“报名时间”前确认已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sfrz.tj.gov.cn/)进行注册,完成“电信运营商实名认证”,并同时完成“银联卡实名认证”或“支付宝刷脸认证”。
  (2)完善个人信息。注册并实名认证完成后,即可登录“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bm.tjyywz.com),补充个人信息、上传照片。
  (3)报名确认。请于“报名时间”内选择考试任务,点击“现在报名”,核对考试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名。
  附:上传照片要求。
  请务必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景颜色为红、蓝、白色均可;照片清晰,分辨率为390*567或标准证件照两寸;格式为xxx.jpg(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jpg,如12010119xxxxxx0001.jpg);规格大小不超过1M。
  请勿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禁止使用艺术照片、生活照片。该照片为制印证书所用,一经审核通过,无法更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审核
  成功报名后将进入审核阶段(审核阶段为2021年5月14日至5月16日),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审核结果,若未通过审核,须及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修改。若未修改且超过报名时限者将不能获得测试资格。
  (三)交费
  报名信息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日期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5月20日下午4:00。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交费,若审核通过而未按照规定时间交费,将不能获得测试资格。交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测试时间。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0:00起可在“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上填写自己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邮寄地址后,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注意查看准考证上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等信息。(建议电脑使用360浏览器。)
  (五)测试
  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关测试地点进行防疫查验、身份核准、签到候考。请考生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时间,迟到者将被取消此次考试资格。按照国家规定,三个月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六)防疫要求
  根据防疫防控整体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天津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下载打印《2021年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如实填写健康卡信息并签署承诺书于测试当日交至测试地点。
  为保证考生顺利参加测试,请务必保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并带好以下物品:身份证、准考证、《2021年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并如实填写)、口罩、一次性手套、即时绿色“健康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登录“天津语言文字网”点击首页右下角“成绩查询”按钮,或登录“天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进行成绩查询。
  (八)证书领取
  证书将采取快递到付形式邮寄,于测试完成35个工作日后陆续寄出,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特别提醒:因地址不清或拒收等原因无法投递的证书,将按照废件处理,考生将无法再次申领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特别说明:
  由于报名人数较多,在报名高峰时段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咨询电话占线的情况,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与理解。
  附件:
  1.《目前我市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院校名单》(更新至4月30日)
  2.《2021年天津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3.《2021年天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并如实填写)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国际教育交流与语言文字推广中心
2021年4月3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6人公告

  宿迁技师学院(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是国家级重点、省四星级、全国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省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创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单位、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示范校、省改革发展示范校。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1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2024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前通过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2024年5月25日9:00。

  打印网址: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三)笔试

  时间地点:2024年5月25日,于宿迁技师学院举行笔试,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考生成绩在报名网(http://218.93.212.38:12123/suyu_)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考生参加面试(技能测试)前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证件照1张;

  (2)身份证(二代);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需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其中,(2)—(7)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并现场领取面试(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上公布(http://www.suyu.gov.cn/)。

  (五)专业技能测试

  10-14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10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悉3D计算机图形学专业知识,精通Unreal Engine/unity引擎及各种3D美术内容制作工具,如:3ds Max 、Maya、Zbrush、Houdini、Photoshop等。11岗位具有较强烹饪技术和菜品创新能力,需进行雕刻、冷拼、热菜制作等技能测试。12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练使用仪器仪表进行新能源汽车检测、故障诊断及排除。13岗位技能测试内容熟悉智能制造、智能焊接等专业,熟练运用三维测量、焊接工业机器人软件等;熟练进行机器人操作平台搭建、编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14岗位技能测试内容需进行3D数字建模、3D打印、逆向工程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

  (六)面试

  01-09岗位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10-14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上述规定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

  01-09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10-14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01-09岗位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10-14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并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在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本简章由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2.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政策咨询电话:0527- 84491059(宿迁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0527-84466502、0527-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资科)

  监督电话: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附件1: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宿迁技师学院(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江苏省宿迁技师学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江苏宿迁市宿豫区2024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相关学校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 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由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考试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通过人数即为参加考试人数。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4: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10:00— 5月25日9:00。

  网址:宿迁市(宿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suyu_)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豫区教育局联系(0527—84466502)。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9:00-11:00

  2.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管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5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7.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豫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豫区政府网 (http://www.suyu.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具体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简章发布。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豫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其他事项。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监督电话: 0527-84469511(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附件1:宿迁市宿豫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2.附件2:未就业承诺

  3.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山西吕梁市2024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5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吕梁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此条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大学本科学历,不视同为学士学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

  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吕梁市开放大学3、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3、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16、吕梁市八一街幼儿园6、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19、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2)2024年度招才引智岗位59个,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18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5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1.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2.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实施方案》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12日18:00(五天)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吕梁市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时间:2024年5月8日8:00—5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4.改报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考生可在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5月17日21: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5.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比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为3:1),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则予以取消。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名额转入同一招聘单位同等条件要求的一般性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及补报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比例后方可开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为3:1)。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

  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8: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4年5月17日21:00前查询。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6.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工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它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基础及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岗位要求条件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2022年、2023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页。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其它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授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其它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因其他原因形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招才引智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到其他单位工作。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吕梁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浙江杭州市临安区2024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临安区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20人,其中普高5人、初中41人、小学74人。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补助,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2.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3.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

  第二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等奖项;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专业艺术类院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7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作为第三类人员报考相应岗位。

  第三类: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除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的可放宽到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0周岁。

  5.学历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详见附件1中的学历、学位要求。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对象须在2024年5月1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户籍条件:第一类和第二类报考对象不限户籍;第三类报考对象仅限杭州市户籍或杭州市生源。户籍以2024年5月1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条件:2024年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2024年毕业研究生可根据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8.专业条件:普高和初中岗位要求按所呈报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两者要一致;小学岗位的学科可以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符合其中之一。符合暂缓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只能凭所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9.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临安区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签约临安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改报、笔试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01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5月14日9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082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5月17日9时。

  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就其填报的考生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系统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18日9时。

  已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改报的资格审核时间至5月18日12时结束。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或完善资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初中、小学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普高、城区初中、小学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比例,招聘计划在5名及以下的岗位为1:3;招聘计划在6名及以上的岗位为1:2,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4.笔试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9日9时-5月20日9时

  报考农村初中、小学岗位的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必须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笔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无需进行笔试确认。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23日9时-5月25日9时期间。

  已完成笔试确认人员登录招考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82),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笔试须知、考场规则、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6.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填写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02考试方法

  1.农村初中、小学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共一门,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安教育网发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10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面试。

  面试前,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内容为考生在“注册报名”阶段填写信息相应的原件。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发现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情况,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3)面试

  ①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③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④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城区初中、小学岗位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先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初选,通过报名量化考评、视频遴选等方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名及以上10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方式和农村岗位一致。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3.高中岗位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核流程、要求、入围面试比例和农村初中、小学岗位一致。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03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选岗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成绩一样的,由抽签决定顺序。

  报考农村初中、小学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一样,抽签决定顺序。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择应聘学校的,视作放弃。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放弃选岗、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s://www.linan.gov.cn)、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后1年内未取得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1-63721938、61060899(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监督电话:0571-61061201(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

  附件1: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8日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及控制总量备案制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见附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均可作为报名依据。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符合应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要求(不含高校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时可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临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4年5月8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1:00

  报名方式:

  1.电脑端:山东临朐门户网站(www.linqu.gov.cn/,下同);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4年临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找到报名系统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1日11:00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8日11:00-5月12日11: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lqjyjzgk@126.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拨打电话0536-3212027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通过后,视为缴费成功,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已缴费”,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六)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比例按1:3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打印以上材料)。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填写“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并加盖公章(202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不用提供)。

  (七)面试缴费

  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八)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024年潍坊市统一确定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

  1.笔试。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

  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岗位须加试技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试讲(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

  (2)加试(100分)。音乐岗位加试主项(即所学专业,占35%)、副项(占25%)、键盘自弹自唱(钢琴,占40%),主项不是器乐的,副项必须加试器乐,考生须自带特长乐器。体育岗位加试跳远、武术、篮球、足球、技巧等项目,各项目均按20%的比例计分。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试讲和技能加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九)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及技能加试成绩分别按40%、5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试讲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试讲成绩、技能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中小学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中职聘用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六、其他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临朐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全程参与),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临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临朐县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龙泉路2698号)。

  临朐县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36-3212027(工作日)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址:www.linqu.gov.cn

 

  附件:1.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临朐县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xls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