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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4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47人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合同期限截止2021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82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150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管理)招聘332名。

  招聘岗位分A、B两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5:00

  2.查询时间:2021年5月14日14:00—5月16日17:00

  3.缴费时间:2021年5月14日14:00—5月17日12:00

  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4.个人报名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历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14:00至5月23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通知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16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扫描制成PDF格式以姓名+报名序号+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中小学A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岗位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数可调剂到招聘单位相应学段、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A岗位分岗的,调剂到1岗)。男女分设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对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进行合并,合并后不再区分男女。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面试阶段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类,不指定教材。技能教师岗位(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他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以及学科专业知识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财务、卫生保健岗位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2.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中小学A岗位1:5、中小学B岗位、幼儿园、职业学校全部岗位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附件1),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以模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需增加技能测试内容。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财务、卫生保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财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卫生保健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幼儿园卫生健康、预防保健、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原始成绩。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依次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公告,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考场内设纪监监督员,对测试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各阶段测试成绩将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历下区政府网(www.l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试用期合格后最低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调离本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531-86553611(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拨打)。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47人公告附件1: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47人公告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模板).doc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47人公告附件3:2021年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报名指南.doc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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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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