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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平原县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德州平原县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2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1年平原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

  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其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5月17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本次招聘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index.html)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考生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平原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个人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6月16日上午9:00—6月19日上午9: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调整到开考比例最大的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于5月22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县教体局政工股。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县教师招聘主管部门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提交《2021年平原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2.报考面向限2021年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

  3.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及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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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二)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命题:中小学教师岗位分学段、分学科命题;幼儿园教师岗位命题不分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和所报学科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四)笔试形式:采取闭卷,100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各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计划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数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10至15人的,统一为28人,招聘计划数16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一)面试形式:高中学段采取“试讲”形式,其中体育学科增加“技能考查”环节;其他学段采取“说课”形式,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增加“技能考查”环节。

  (二)面试内容:试讲和说课内容以所报岗位相应教材为依据,技能考查内容另行公告。

  (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划定最低70分为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各招聘岗位分别根据实际招聘数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工作单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教体局政工股,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在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

  3.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4216036(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4256611(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箱:pyxjtjzgg@dz.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平原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1年平原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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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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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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