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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崇川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崇川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公告。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5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崇川区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崇川教育信息网(http://www.ntccjy.com)。

  1.报名、照片上传: 2021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1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1年5月14日9:00-5月18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5月14日9:00-5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2021年5月14日9:00-5月2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其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5月21日13:30-17: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招聘由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面向其他学历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语文、数学学科岗位的含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做好个人防护,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与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不足,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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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和报考面向其他学历岗位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5)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岗位要求的师范类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资格复审人选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4.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按实确定)。面向其他学历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包括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部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除模拟上课、答辩外还需进行专业素质测试,其模拟上课、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报考面向其他学历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视为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研究生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此后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和崇川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招聘单位,每人限选一个招聘单位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选岗确认后的拟聘用人员,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对2021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体检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797090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中心0513-85609798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13-85792096、0513-85797088(崇川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纪检组)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日

  江苏南通崇川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410人公告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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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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