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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所属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44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任教的教师。

  2.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届毕业生及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另,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1)2021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2021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2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

  要求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对学位不作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普通中小学任教,且从事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并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

  要求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对学位不作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幼儿园任教, 且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并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计划》。在职教师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学校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可放宽专业要求。

  (三)注意事项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至5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下沙第一小学(杭州市钱塘区华景街118号,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高沙站,A出口向北300米左右)。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4.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出具现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6.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调整报名(补报名)

  2021年5月19日在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http://qt.hangzhou.gov.cn/col/col1229418094/index.html)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20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经原报考单位同意后,可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调整报名(补报名)地点: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杭州市钱塘区迎康路28号501室)。

  (三)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

  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2021年5月21日,在杭州钱塘区门户网站和杭州教育网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22日上午9:00-12:00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名地点: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杭州市钱塘区迎康路28号501室)。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可于5月25日登录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查询。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021年6月2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分数)有疑义的,可在6月3日前提出。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汇总后由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统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6月4日开始考生本人可登录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考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5%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低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和杭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钱塘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5条第2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898612、86871715、89898973。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898923。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未缴纳过社保)。

  4.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进行审查。

  5.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5)。

  本公告由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杭州市钱塘区2021年5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3.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报名表及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4.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专业目录.rar

  5.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杭州市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wps

  6.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8日

浙江杭州钱塘区2021年招聘教职工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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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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