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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桐庐县2021年招聘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桐庐县2021年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职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1年5月1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1年5月11日当天迁入人员)。下列2类人员不限户籍:(1)持有桐庐县公安局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桐庐县户籍人员;(2)2014年及以后在桐庐县域内高校就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7月31日前。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学历的毕业生(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或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要求执行)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5月11日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其中:
  (1)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的除外),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的,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3)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紧缺教育岗位、小学信息技术的除外),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2020年(含)之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1年5月11日(含)之前。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时限内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对应学历的中文版电子注册备案表)。
  7.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签约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2021年5月20日17时
  报名二维码:
浙江杭州桐庐县2021年招聘教师30人公告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扫描上方二维码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像素为(高*宽)413*295,大小在40K以内,选择岗位报名后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桐庐县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职教路1号)
  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仅网络报名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3.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2021年5月25日前
  对现场确认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现场确认并通过报名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或下载打印对应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打印方式将根据笔试时间安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5.笔试
  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6.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5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3名至7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面试前2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7.综合成绩
  紧缺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紧缺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8.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9.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有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0.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11.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选岗后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112/index.html)“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为准。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64218511、64218512(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桐庐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3.教育部专业目录
  4.桐庐县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浙江杭州桐庐县2021年招聘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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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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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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