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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21招聘幼儿园教师3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金湾区2021招聘幼儿园教师39人公告

  参照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目前有公办幼儿园(含分园)18所。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对象

  (一)专业教师

  1.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其中一个学习阶段中取得过学前教育专业学历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科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待遇执行。被聘用者须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24:00截止。

  3.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 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要求报名者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建议使用电脑操作)。

  (二)网上资料预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核,预审合格者均为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政务在线-通知公告)和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珠海市金湾区天和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一套,按下列顺序装订,原件核查后退回):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2);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

  6.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7.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温馨提示:必须携带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如原件不齐则视为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资格审核后开始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自我介绍2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其中应聘专科教师的考生展示本专业相关才艺,考生自行安排展示项目并携带相应设备,现场可提供:篮球、足球、钢琴 。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政务在线—通知公告)和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上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按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应聘者须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打印并如实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应聘者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者本人签名的《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三)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现场审查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六)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七)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金湾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金湾区教育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谢老师0756-7262250,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李老师0756-72627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附件: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附件3: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附件4: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doc

  附件5: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6:珠海市金湾区天和幼儿园交通位置图.png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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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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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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