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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永兴县2021招聘教师2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郴州市永兴县2021招聘教师24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郴人社发〔2020〕8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45名,其中,高中教师35名,城区初中教师20名,农村初中教师88名,农村小学教师40名,村小教学点教师6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6)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验;

  (7)最低服务年限:永兴县农村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含3年);永兴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上(含5年);

  (8)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永兴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及教育系统“三支一扶”人员;

  11.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入围签约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考高中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体育教师(高中、初中、农村小学)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除外)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签约、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8日9:00至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结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只进行笔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3,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高中和初中政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紧缺科目专业教师岗位经永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开考比例。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5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及内容。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学科专业知识(60%)和教育理论知识(4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2.资格审查对象。

  (1)报考仅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与笔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对于文科类只有1人参考的岗位或只有1人有有效成绩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该学段语文、历史、政治、地理学科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对于理科类只有1人参考的岗位或只有1人有有效成绩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该学段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学科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报考仅面试的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②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笔试对象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③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发证机构的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仅笔试的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5.资格审查结果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6.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7.面试准考证的领取。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结束之后。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上微型课,时长10分钟。体育教师采用说课、专业展示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展示时间限5分钟以内。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0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7.成绩排名。

  (1)报考仅面试岗位的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排序;面试总分如仍相同,则按照所有评委评分中最低分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如还相同,则按照所有评委评分中倒数第二分数排序,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报考仅笔试岗位的成绩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则以第一大题得分排序,得分高的入围;如果仍然相同,则以第二大题得分排序,得分高的入围,以此类推;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增加招聘岗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仅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仅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体检时间见公告。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签约

  体检合格考生与永兴县教育局签订服务期协议。放弃签约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签约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考察

  体检合格且签约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永兴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择岗

  仅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仅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永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笔试或面试后,因体检、签约、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将予以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永兴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二)考务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三)技术支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833693。

  (四)举报投诉

  永兴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0735-5522186

  永兴县教育局办公室:0735—5522021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湖南郴州市永兴县2021招聘教师245人公告附件1: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湖南郴州市永兴县2021招聘教师245人公告附件2: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永兴县教育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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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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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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