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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2021招聘中小学教师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河池市2021招聘中小学教师38人公告

  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参加普通高校举办的双选会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结果还空缺17个岗位38名招聘计划人数。为满足我县对教师的需求,决定再次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7.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证;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须在2021年5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1年5月11日起,可以通过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等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8–8822720。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现场缴费和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池人才网下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亲笔填写,然后提交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17:30。
  3.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大院内
  4.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材料,资格审查单位应即时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考生。报考信息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材料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4)。
  5.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现场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报名费。不现场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6.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后,由自治县教育局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1)考试地点: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2)命题、阅卷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 
  (3)成绩查询(2021年7月上旬)。考生可通过电话联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查询,查询电话:0778–8822720。
  (二)笔试要求 
  1.乡镇及以下学校岗位:
  (1)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21年5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2)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县城区岗位:
  县城区学校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并列:在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要求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1. 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教育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下旬前。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中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实践技能操作”中说课占50分,实践操作占50分。
  5.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6.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在面试当天的面试前1小时从考官库按1:1.5抽签确定考官人选,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7人组成。确定考官人选必须参加面试前40分钟的考官业务培训。考官培训后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20年8月中旬前
  八、审批和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关于聘用教师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十、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8822720。 
  附件: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1.xlsx
  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环江.xls
  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4.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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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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