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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市邱县2021招聘教师1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邯郸市邱县2021招聘教师190人公告

  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中小学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21年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9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中学招聘教师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单列小学、农村教学点小学、幼儿园及特教学校招聘教师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需要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户籍要求:专科学历的要求为邱县辖区户籍,本科学历的要求为邯郸辖区户籍,户籍以2021年5月24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相应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五)年龄要求:中学、单列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要求: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中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单列小学、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不限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

  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特教学校教师岗位: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人社部发〔2020〕24号),2021年教师招聘所有岗位对教师资格证要求如下:考生报考时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按照教师资格证进行报考。对于高校毕业生,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考,聘用后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人事代理合同。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1年应届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期满落选的原邱县人事代理教师不受(三)、(四)、(五)条件限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1年5月13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考务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rczp.hebyac.com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8:30至2021年5月28日17:3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及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蓝底、无美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21年5月28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进入报名界面以后,考生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如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如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在报名时间内选择时间进行报名。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笔试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等)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uxian.gov.cn),请考生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报名信息表》。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准备下列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的考生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毕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已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供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2008年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不到的,需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尚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须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

  7、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8、期满落选的原邱县人事代理教师提供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qiuxian.gov.cn)。

  (五)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进行,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安排在2021年7月31日后,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的2021届考生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察环节取消应聘资格后的空缺岗位,在同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普通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含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并随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每月由县财政扣除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后按经费拨到县教育支付分中心,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发放。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由县财政按月拨到县教育支付分中心,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缴纳。档案及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年由县人社、财政部门核算后,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发放。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所教学科成绩连续两年位列全县同类学校末位的;

  2、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给全县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有乱收费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聘用期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违反《河北省信访条例》,出现非法聚集、串联上访行为的,由学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8、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达不到用人单位所提出的的合理工作要求的。

  合同期满后,根据教师需求情况,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人事代理教师考核聘用的实施办法》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成绩查询和各环节通知均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注意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人社局:0310-8368107

  教体局:0310-8399531
  邱县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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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各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汇总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安排,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各省报名公告已经发布,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各省报名公告汇总如下。

为方便考生掌握最新报考信息,可以微信扫码下面二维码关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公众号(NTCE指南)。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安排简表
省份 查看公告 网上报名 审核时间 缴费截止 收费标准 报考咨询
北京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8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15元 点击咨询
天津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30 4月18日-21日16:30 4月22日24时 260元 点击咨询
河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8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20元 点击咨询
山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内蒙古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2日12时 4月22日24时 300元 点击咨询
辽宁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8日-21日 4月22日24时 180-220元 点击咨询
吉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黑龙江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20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上海 查看公告 4月17日-19日10时 4月18日-21日 4月22日24时 215元 点击咨询
江苏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00元 点击咨询
浙江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安徽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福建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江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30 /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山东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8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河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60元 点击咨询
湖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00元 点击咨询
湖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 4月18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20-390元 点击咨询
广东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广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00-350元 点击咨询
海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6时 4月17日-21日16时 4月22日24时 300-350元 点击咨询
重庆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24时 4月17日-22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四川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8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贵州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 4月22日24时 200元 点击咨询
云南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8时 各地不一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西藏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8时 4月17日-20日18时 4月22日24时 500元 点击咨询
陕西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8时 各地不一 4月22日24时 240元 点击咨询
甘肃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280元 点击咨询
青海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00元 点击咨询
宁夏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7时 4月17日-21日17时 4月22日24时 300元 点击咨询
新疆 查看公告 4月17日-20日19:30 4月18日-21日19:30 4月22日24时 111元 点击咨询

 

安徽省黄山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做好黄山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黄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机构

(一)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安排两个批次。

市教育局第一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4月7日至4月20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取得合格学历毕业证书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体检时间:4月7日至4月24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4月30日17时。

市教育局第二批次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6月15日至6月29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黄山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体检时间:6月15日至7月3日;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7月10日17时。

区县教育局体检和确认方式(现场确认或线上确认)、确认时间以各区县教育局公告要求为准。

(二)认定机构

黄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2522753)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应选择“黄山市教育局”。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等)、学校所在地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点击“安徽认定机构”查看。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即: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上传的白电子照片黄山市教育局将下载打印作为证书照片粘贴使用,请务必上传规范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

体检表见附件(请务必使用本公告附件或指定医院统一提供的体检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当前认定批次有效),体检表上的照片务必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

本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第一批体检时间为4月7日至4月2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第二批次体检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日)。第一批次认定体检结论可用于第二批次认定。

黄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1)黄山首康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梅林大道58号,联系电话:0559-2177188),周一至周六上午7:3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2)黄山市中医医院(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鸿祥山路1号,联系电话:0559-2769009),周一至周六上午7:50开始,10:00停止抽血,要求空腹;下午不安排体检。

各批次申请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体检表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黄山首康医院或黄山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回、申请人无需领取。

(三)线上确认

为方便群众办事,黄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第一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时,第二次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时。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材料审核(不含体检结论)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市教育局收到体检合格结论后完成审批;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第1项.身份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盖章本人页、本人页无公章的加传首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6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4)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黄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2项.学历证明材料:

学历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务必在系统中完成补充学历操作,如未及时补充学历信息或补充的学历经认定机构审核不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不提供证书在线查询服务。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第3项.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

第4项.其他材料: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结论,并通过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整个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所有环节涉及的事项均在各级教育局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线上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线上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黄山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小学、初中、高中、中职).pdf,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幼儿园).pdf,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pdf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昭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昭化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考试合格证及职业能力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现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6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7日至7月23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4日至12月24日。

1.申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下半年:9月14日8:00至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和地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1日至5月9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5日至6月19日;下半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周五9:00-12:00、13:30-15:30)到昭化区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教育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

2.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及体检报告。

(5)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相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五、证书领取

本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于昭化区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网站提示,按照操作说明填报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牢记网报密码,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随时浏览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咨询联系电话:0839—5572123(广元市教育局),0839—8724345(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0839-8725513(昭化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李老师)。

附件: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日

河南省三门峡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三门峡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三门峡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临时居住证、居住凭条(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

各类成人教育(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师范毕业生不属于“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3.符合“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资料下载”查询),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注意事项: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

四、认定步骤

2026年上半年开展两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次均为网上报名—体检—审核阶段—认定结论—证书发放五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7日8:00—4月17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非在读人员”;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第二批次:2026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认定的人员。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学信网显示毕业信息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核验本人学历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点选“非在读人员”。

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核验学籍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待学信网显示毕业信息后,请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核验本人学历信息,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中把“在读应届毕业生”更改为“非在读人员”,截至7月6日12:00时学历仍未核验成功的,不可取得本次认定证书,需参加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报名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认定机构应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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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粘贴照片一致

3.签署承诺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签名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核验方法及申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二)体检阶段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每天上午7:50-10:30);

第二批次:2026年6月23日–6月26日(每天上午7:50-10:30)。

2.体检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自行到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进行体检,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0398-2846813。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见附件)。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到各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须空腹,即禁食、禁水。

(2) 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自行下载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使用正楷字体在体检表右上角备注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后生成

(3) 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三)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

第一批:2026年4月17日–4月27日。

第二批:2026年6月26日–7月7日。

网上确认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

第一批: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

第二批:2026年7月8日–7月10日

确认期间,务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反馈(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将收到留言)。请申请人在“业务平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报名信息”处,查看是否有“有留言”按钮显示。若有留言,请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无需现场审核。

以下申请人需到现场确认:

(1)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2)中国教师资格网“留言”中,需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含持居住证人员)。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4)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5)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高等教育学历、普通话证书显示“未核验”的申请人。

现场确认地点:三门峡市新政务服务中心3楼D318教育局窗口(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与广场北路交叉口东200米、召公路与金谷东路交叉口南200米)。

咨询电话:0398-2816090。

注意: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3.确认阶段申请人审核状态五种

(1)“网报待确认”。即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或线下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2)“材料待完善”。即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经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修改报名信息。

(3)“材料合格待确认”。即经过确认点工作人员预审,当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齐全或符合认定要求,但仍需等确认点正式确认通过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4)“待认定审批”。即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线上或线下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5)“确认未通过”。即线上或线下进行确认时,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该状态下申请人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审核为“待认定审批”状态的,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四)认定阶段

三门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者,经认定机构再次审核后,做出“认定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审核意见。

1.“认定通过”。即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本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2.“认定未通过”。即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本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的认定状态。

五)证书发放

第一批:2026年5月底。

第二批:2026年7月底。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三门峡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三门峡教育”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上传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不得多个证件拼图上传。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上传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上传:

1.学历证书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证书原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上传原件。

)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上传。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此类申请人必须现场确认),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上传。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须通过“个人信息中心”–“其他证书信息”栏目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相关材料和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留言要求重新上传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江西省贵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贵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贵溪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贵溪市户籍(不含龙虎山景区、上清镇)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贵溪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贵溪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贵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上述学历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今年上半年已经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信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二、认定流程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一)网上报名

1.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4月8日9:00至4月21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4日9:00至6月17日17:00。

下半年网报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17:00。

2.认定机构请选择贵溪市教育体育局。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5.为便于完成认定,申请人在报名完成后务必加入“QQ群”群号为859336813(未在网上完成报名的申请人,请勿进群)。群中昵称改为“8位数网报号+姓名+学段学科”,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耽误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材料审核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的审核状态和留言。材料审核时如出现问题,请申请人根据留言提示进行操作。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部门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暂定5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上半年第二批次暂定6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下半年暂定11月2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

2.网上材料审核

(1)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

(三)体检

体检在市内指定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标准进行,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QQ群内(群号:859336813)以发通知方式告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QQ群信息。

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写好个人基本信息。

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和对体检结果产生影响的药物。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须向主检医生提交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生理期女性可在完成其他检查项目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尿检。

(四)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经网上确认、体检等环节,为认定合格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上半年两批次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7月,下半年认定通过人员领证时间为12月,如有变动,另行公告,领取地点:贵溪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大厅综合窗口。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而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4.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5.在贵溪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材料请提前致电贵溪市行政审批局协助办理。

6.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确认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鹰潭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

 

贵溪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701-3770313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2:登录报名流程.docx

附件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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