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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高新区2021招聘合同教师23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高新区2021招聘合同教师236人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1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23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236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含中职、初中):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按应聘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思政、历史及人文教育等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4.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同时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会计证,校医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具备医师执业证书优先录用)。
  5.福州高新区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区属公办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各完小校、公办幼儿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由所在临聘学校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研究生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报考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原则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3.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相当于放弃报考资格。

日期     时  间 6月28日 6月29日 6月30日
上 午
9:00-11:00
幼儿教师、中职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语文、品德、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下 午
2:30-5:00
初中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临聘转编外合同教师

福建福州高新区2021招聘合同教师236人公告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6月28日至30日。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或迟到不接受报名。
  (二)编外教师岗位按照2021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行政职员、财务人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无需笔试成绩,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由福州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资格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要求。
  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已签章报到证并提供解除签章证明);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已签章并提供解除签章证明);7.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普通话二甲等级);8.教师资格证书(见招聘条件);9.身份证。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岗位提供会计证,校医岗位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行政职员岗位不需要提供);8.身份证;9.工作经验和解聘离职等证明材料。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身份证;5.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信及工作年限证明(附学校近三年工资流水清单并加盖公章)。1-5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
  (五)拟聘用人员经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且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依《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入职第一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间不得报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考并由用人学校将劳动合同报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备案。聘用有关事项通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http://fzgxq.fuzhou.gov.cn/),敬请留意。
  四、考核管理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即通过以上统一招聘的,下同)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教师。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学校可以解除或终止与编外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未与用人学校续聘的;3.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4.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5.依法服兵役的;6.国家对事业单位控编政策有所调整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7.因用人学校在校生规模下降需减少师资,且无其他岗位可调整,或者区内有同类别学校岗位空缺,经协商不同意调剂安排的。
  (三)编外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取消今后编内新任教师招考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四)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用人学校与编外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年人均财政总支出10万元,工资参照区编内初级教师工资水平,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其中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高于20%,在政策允许下,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人员予以发放一次性嘉奖奖金,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学校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区任教每满三年的编外合同教师,给与增加1.5万元的工资待遇,以此递增。
  六、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区教卫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八、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监督电话:0591-382015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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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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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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