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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市直事业单位2021招聘2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张家口市直事业单位2021招聘2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国家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直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14名。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 rsj.zjk.gov.cn)、张家口人社-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先上岗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本科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在张家口市服务且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及从张家口入伍(含生源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张家口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招聘工作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26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5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 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k.gov.cn)和张家口人社-公众号发布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
  报名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31日17: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6日、27日,截止到27日下午17:00仍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报名时,5月28日9:00至30日17:00将对其他所有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开放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17:00-19:00,考生到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经开区市政府南楼336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6月19日(星期六),笔试考场设在张家口市区,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6月16日9:00-18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并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笔试内容。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1)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7:3,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公共类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天后,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户籍材料、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医学类、公共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的考生主要采取试讲(讲课)的方式,面试、试讲成绩均为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报考“公共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rsj.zjk.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12333、2060818
  监督电话:0313-2014948
 
  点击下载附件:1、《张家口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诚信承诺书》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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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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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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