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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固安县2021年选聘合同教师13名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固安县2021年选聘合同教师13名的公告

  为弥补固安县职业中学师资缺口,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迅速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政府批准选聘固安县职业中学聘用制合同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选聘。

  二、选聘岗位

  语文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美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旅游管理专业(或地理)教师1人,畜牧兽医专业教师1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需提交企业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如符合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面试、领取试讲通知单、参加试讲等环节,均需佩戴口罩,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扫描行程码,查看行程记录。

  (二)岗位要求

  1.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

  2.其他教师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20日—7月6日,在固安县电视台、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固安县职业中学办公楼

  报考人员提交《固安县职业中学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表》(此表请登陆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计算机考试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考试成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

  (2)学信网无法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报名时需提供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如期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验后退还本人。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到固安县职业中学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即时命题授课能力。

  3.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进入试讲人选名单于7月24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员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试讲环节。选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全部参加试讲。

  (四)试讲

  1.领取试讲通知单

  进入试讲人员于7月27日—7月28日在固安县职业中学办公室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

  试讲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3.试讲方法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分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及格成绩设定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4.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以选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不合格人员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试讲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考察表于2021年8月  1日在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2021年8月6日前,将考察表交固安县职业中学办公室。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2021年8月7日至8月10日,选聘工作监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试讲、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学校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由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被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由学校参照固安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改革性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到9月30日,未参加试讲的不能递补。
  附件:固安县2021年选聘职业中学聘用制合同教师公告

                  固安县聘用制合同教师招聘监督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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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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