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西来宾忻城县2021招聘教师2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来宾忻城县2021招聘教师227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中小学校补充教师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忻城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2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以《忻城县2021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忻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5月24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5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平台网址https://gx.bmpta.com/xinchengjszp/index.aspx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8:00至2021年5月31日18:00。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上传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然后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5月24日8:30至2021年6月1日18:00。
  1.资格审查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查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当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及资格审查人员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1年6月1日8:30至2021年6月10日18:00。
  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
  《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增设筛选笔试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县直学校(忻城县民族中学、忻城县实验中学、忻城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岗位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高中学校、乡镇学校岗位的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和方式。本次笔试内容和方式为编写(设计)教案,编写(设计)的教案分值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前。具体时间将在来宾人才网发布。
  3.笔试地点:忻城县实验小学。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三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忻城县教育体育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
  6.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7.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岗位。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2.现场验证材料。
  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到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验证无误后才能参加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教的方式进行。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异地考官7人组成,其中每个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为3名,异地考官为4名,异地考官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7.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笔试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2.免笔试岗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前进行岗位选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
  附件1 忻城县2021年度来宾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合并职位招聘).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2021招聘教师227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平乐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平乐县户籍;

(二)持有平乐县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平乐县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平乐县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平乐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73-7880197,0773-7884174,咨询答疑QQ群:721507772(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平乐县人民医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7号,联系电话:0773-7881297。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及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用于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此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现场填写)及照片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至7月8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全程网办或现场确认。

1.全程网办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7月12日。

网上确认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

选择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县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需上传体检凭证(如预约、缴费证明等),纸质体检表由医院统一移交。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党校5楼平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办公室。

选择现场确认或认定机构要求现场核查材料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认定材料(即全程网办需上传的材料原件),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前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委托提交认定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平乐县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平乐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收到领证通知后,本人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授权委托书

3.居住证样本

                                                    平乐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居住证样本.docx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桂林市秀峰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桂林市秀峰区户籍;

(二)持有桂林市秀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桂林市秀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桂林市秀峰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73-2835306,咨询答疑QQ群:724351844(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桂林市叠彩路7号(叠彩华庭),联系电话:0773-2865668。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1。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要求空腹),无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的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申请人可以通过关注体检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咨询体检医院获取本人的电子体检报告。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至7月8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施全程网办。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7月12日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我局将在网上进行资料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如有特殊情况需进一步线下确认的,请按系统留言或我局电话短信要求进行确认。

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体检医院推送给申请人的PDF版电子体检报告(认定机构通过医院反馈的结果进行核实)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收到领证通知后,本人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知.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居住证样本.docx
浙江金华市金东区艾青中学国际部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艾青中学,一所文蕴浓厚、学风优良的省一级重点中学。艾青中学国际部创办于2012年,旨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人文精神和核心竞争力”的时代精英。为培养国际化人才,艾青中学国际部现对外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聘用岗位

托福教师,SAT教师,AP教师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育情怀;

(2)业务素养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雅思7分及以上或者托福100分及以上的成绩。有丰富教学经验者,有出国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提交材料:将《求职简历》和相关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6932477@qq.com。咨询电话:13566995833(毛老师)。

2.现场上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雅思/托福成绩单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方式

教师岗位招聘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经学校初步审核,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为托福,SAT,AP考试相关内容;

2.面试: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

3.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待定。

五、录取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所招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面议(15-25万)。

艾青中学国际部

2024年4月24日

浙江杭州市桐庐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桐教〔2023〕1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境外留学生)可先报名,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18—35周岁(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下列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1)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5月16日之后出生);(2)有区(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或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16日之后出生)。

5.具有桐庐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桐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16日当天迁入人员)。其中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户籍不限。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学科)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本县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2)。已被录用(含因怀孕暂缓入职的)为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的教师不得报考。

注: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4月,下同。

三、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9时-2024年5月16日11时

资格审查时间(含审查不通过改报时间):2024年5月

12日10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022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请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并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修改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2.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另行通知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且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如仍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招聘单位所在地区为桐庐城区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地区招聘单位的可直接进行面试,但同一幼儿园的开考岗位有效报名总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仍需进行笔试。组织笔试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入职查询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进行折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在桐庐县公办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报考岗位所在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

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4.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附件2中的材料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组织笔试的岗位,如有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6.入职查询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入职查询人员,入职查询根据《关于推进杭州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检发办字〔2021〕108号)实施。经入职查询,发现有不宜从事教师情形的或放弃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入职查询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入职查询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和“桐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

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被批准录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相应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桐庐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在面试结束后建立编外幼儿教师人才库。在下一轮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前,且最长不超过一年(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若出现劳动合同制教师减员情形,可从人才库中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入职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录用手续一般在寒假或暑假办理,开学后暂停办理。

三、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总额列入县财政预算,年人均薪资约为9.5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且视情逐步提高。教育局根据办园等级、目标管理考核等,统筹后核拨到幼儿园,各幼儿园按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和各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

四、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初审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县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4.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137242/index.html?key=jyly)“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和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桐庐教育发布”公布为准。凡是在上述网站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报名系统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者,录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未如期取得的不予录用。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89545459、89545456(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桐庐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xlsx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docx

桐庐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浙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中心学校(蛟川实验小学)2024关于招聘编外储备教师的公告

学校概况

镇海区蛟川中心学校(蛟川实验小学)为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学生朝气蓬勃,教师爱岗敬业。

目前两校区集团化办学、一体化管理,办学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因面临新学年扩班,为稳定教师队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特招聘2024学年各学科编外储备教师若干名。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3~4名

数学教师:2~3名

体育教师:1名

音乐教师:1名

科学教师:1名

上岗时间2024学年开学起,聘期不少于一学年(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纪律处分及违法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对工作认真负责。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性别不限。

4.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有从教经历者优先。

5.本科及以上学历。

薪资待遇及报名方式

薪资待遇按镇海区教育局编外教师待遇执行,具体面谈。

报名方式:

1.投递简历至:296110268@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24时止。

3.学校通过资料审核、面谈和上课的方式择优选拔,5月12日前电话告知符合条件人员面谈。

4.联系电话:陈老师 0574-55839619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