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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工业大学2021教师招聘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齐鲁工业大学2021教师招聘38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 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科学院)于2017年5月由齐鲁工业大学和山东省科学院整合组建而成。新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汇聚山东省优质科教资源,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打造科教融合优势特色,是山东省新型工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领域的重要力量。

  学校(科学院)占地面积3745亩,现有长清、彩石、历城、历下、千佛山、菏泽6个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菏泽等地设有研究机构,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学校(科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万余人。设26个教学单位,16家创新研究机构。共有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艺术、翻译、金融等8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8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和艺术学等8个门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报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申报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申报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qlu.edu.cn/,http://rsc.ql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4日。

  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http://210.44.144.93/zp.html)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如需补充材料,请在结果反馈后的2天内补充提交,过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请注意查看:http://rsc.qlu.edu.cn有关通知),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过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的相关通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其他各类通知均通过学校(科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ql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由本人手写签名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4)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等。

  上述报名材料请提供扫描件电子版,逐件上传报名系统。附件中需要按模板格式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加盖公章外,还要注明出具证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qlu.edu.cn有关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相关的内容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向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http://rsc.qlu.edu.cn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ql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981、0531-89631062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材料模板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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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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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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