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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霞山区2021选调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湛江市霞山区2021选调教师3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湛江市霞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小学语文教师和小学数学教师共30名。

  具体选调学校、岗位、人数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广东省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霞山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选调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是1981年5月27日后出生,含1981年5月27日);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小学或以上层次的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

  4.具有在小学相应岗位的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教学经历,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21年9月1日;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广东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工作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省外及霞山区在编在岗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1日8:30至2021年6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zxbm.work:8005/Home/ExamHome?examid=0021052700000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等清晰完整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上传清晰完整报名材料扫描件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须诚信报名,若有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港澳、国外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9-21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自行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五、面试

  1.岗位面试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系统初审人数不低于1:2.5。低于该比例时,按照满足1:2.5比例条件核减相应招聘岗位。

  2.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每名考生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试讲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将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入围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试讲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1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成绩仍然相同的,按2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此类推。公开选调教师面试成绩和体检时间安排公告将及时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留意。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名次先后顺序通过相关程序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接收和聘用手续,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届时,按照聘用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聘用人员在报考选调岗位内自主确定选调学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6月11日起至面试结束,报考人员须每天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湛方式等情况。请报考人员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选调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5.工作日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59-2300040(霞山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9-2173809(霞山区人社局)

  附件1:湛江市霞山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    湛江市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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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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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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