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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2021选聘教师6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市龙岗区2021选聘教师66人公告

  龙岗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位于深莞惠城市圈几何中心,是深圳的行政大区、人口大区和产业大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及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为龙岗持续打造“六个高地”,高水平建设深圳东部中心,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龙岗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勇当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排头兵,推动龙岗建设新时代深圳教育新高地提供人才保障,依据《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及其配套办法,现决定再次面向全国选聘高端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职位

  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引进66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对龙岗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的教师。具体职位见《龙岗教育系统2021年高端教育人才选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报考者均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除深圳市龙岗区教师发展中心的2个岗位须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外,其他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第1类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属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为50周岁以下;第2、3类、其他类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第4类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获得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第1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者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岗位满2年及以上。

  第2类: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第3类: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第4类:博士后出站或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

  其他类: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骨干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奥林匹克金牌主教练员。

  如引进人才符合资格条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认定和补助。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5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待遇及政策

  原则按《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的对应层级标准执行,其中符合本公告选聘条件第1-4类引进人才按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80、60、30、10万元(税后)补助,其他类的40周岁以下的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骨干教师参照第4类,除此以外的其他类补助标准待定。

  四、工作年限要求

  按照龙岗区人才有关政策,人才引进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第1-4类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其他类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18:00,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二)资格评审

  我区将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参加现场评审的对象。

  (三)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的时间、方式、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入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六、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以深圳市及龙岗区最新的人事、人才政策为准。

  电话:0755-89552488余老师,0755-89551913杜老师。

  查询:“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和“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相关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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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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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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