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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2021教育系统招聘39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南开区2021教育系统招聘395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均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2日9:00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2021年6月11日16:3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2021年6月13日16:30结束。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三楼308室)
  办理时间:2021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中天人力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至2021年6月26日9: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考试科目见《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笔试含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的,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  9:00—11:30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7月6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①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则需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并在2021年9月1日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⑥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普通话等级证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查看公告发布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成人高校保健医、会计、小学心理辅导教师、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音、体、美及幼教全科教师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音乐及学前教育学科要结合教材歌曲进行完整的自弹自唱,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美术学科包含命题绘画(速写),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体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场地有限。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器材等物品。
  4.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区教育局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取得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详见招聘计划),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745998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电话:022-27459975
  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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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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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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