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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北湖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郴州市北湖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政策,经研究决定,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1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2名,其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 “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北湖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人物形象设计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可以于2023年8月31日前交验);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的(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人物形象设计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到2021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到2021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北湖区在编在岗教师、北湖区“三支一扶”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2)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现场正式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下列四种原证之一: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一楼(北街张家巷龙骨井58号)。

  4.缴费。报名时缴纳考务费每人200元。

  5.领取准考证。

  (1)时间:2021年6月24日-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一楼。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2121072,下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入围面试。初中物理、地理、历史、生物、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招聘岗位经批准为急需紧缺学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入围面试。

  (5)降低开考比例和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0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6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21年6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北湖区教育局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①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③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④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如已经取得毕业证的,按照以上第“③”点要求提供;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⑥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⑧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同时在微信平台预报名时上传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

  ⑩《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北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3.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7月初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

  (1)幼儿教师岗位和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职中学前教师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五项技能其中一项展示(考场内临时抽签决定,下同)的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及“五项技能其中一项展示”满分均为100分。

  (2)其他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

  4.面试内容。小学和初中的英语、体育、信息技术岗位试教内容为初中学科现行教材;其它学科试教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可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计算与合成。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

  幼儿教师岗位和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职中学前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教(上微型课)”×60%+“五项技能其中一项展示”×40%;

  其他岗位:试教(上微型课)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注意事项: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北湖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八)研究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公示

  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北湖区人社局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北湖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和《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

  (五)对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每个岗位可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其综合成绩必须在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312。

  六、招聘考试服务

  咨询电话:0735-2121072(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35-2167130(北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全区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控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上报名二维码:

湖南郴州市北湖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

  附件:
  1.湖南郴州市北湖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附件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湖南郴州市北湖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附件2: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湖南郴州市北湖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中共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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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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