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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2021部分学校招聘教师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广元市2021部分学校招聘教师6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部分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拟公开考核招聘64名教师补充到四川省广元中学等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6月9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共64名,其中,市直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34名,市属民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30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市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同时开始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广元市教育局六楼二会议室(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384号)。
  (二)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教育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jy.cngy.gov.cn/)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元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核资格。
  五、考试
  (一)市教育局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报名人数超过1:5时)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需笔试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4。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教育局官网(http://jy.cng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1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六)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市教育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839)3328052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附件:
  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部分直属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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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新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师相关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5.其他说明:

(1)岗位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2)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条件中岗位要求为“新宁考生”的,是指本人或配偶为新宁县户籍的人员。

(4)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它的为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我县编内教师。

(10)违约已辞职的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和2024年待分配的新宁县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11)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2)2022、2023年已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并合格后中途放弃的考生。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56名。其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40人,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在“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报名,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标准证件照(红底或蓝底)四张。

⑤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户籍在新宁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b.配偶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

(2)特别提示:

①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岗位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类,所有岗位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

1.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必须提供报考所需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发现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739—2563591 (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22950 (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13487634652(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附件2: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5月。

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5:00

应聘人员登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reda.gov.cn/)“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633-2959921)。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5: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5月1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08:30—5月25日0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reda.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以上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园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岗位专业知识、财务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至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2959921 

附件:1. 2024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

附件1: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海南临高县2024年招聘引进教师105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94)

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教师7名;临高县博文学校教师10名(详见附件1)。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招聘教师10名(详见附件2)。

3.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67名(详见附件3)。

(二)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7名)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核招聘教师7名(详见附件4)。

(三)引进省级学科骨干教师(4名)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省级骨干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化学1名(详见附件5)。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健康心理等条件。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应聘人员须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教龄、业绩、荣誉、任职时间等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3.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符(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12)。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和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核查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省级学科骨干教师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学科及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及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详见附件5)。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从事应聘学段、学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职称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4日(含)),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4日(含)),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男不满45周岁(即:1978年5月14日(含)),女不满40周岁(即:1983年5月14日(含)),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5.个人业绩证明:近五年内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6.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引进办法

本次招聘引进办法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工作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业绩材料评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各招聘环节的动态将以公告的形式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1.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0日12:00(共7天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58。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岗位条件填写、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3.报名材料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8,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⑧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⑨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⑩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学科骨干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9,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⑧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岗位条件所涉及的材料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⑨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5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对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四)笔试/业绩材料评审

1.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无需参加笔试或业绩材料评审环节

3.省级骨干教师

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专家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业绩材料须核验原件,经审查属实后复印件留档,原件退回)

笔试成绩和业绩材料评审结果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须配合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档。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骨干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条件所涉及的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材料证书或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属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1)考试招聘引进学科教师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比例不足则按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省级骨干教师

根据业绩评审情况,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和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面试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招聘考引进各学科教师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入围体检。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若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若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和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情况,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临高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于体检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后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报考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个人档案,考察对象在考察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按考察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统一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天。

(九)选岗

招聘岗位为含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且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选岗环节。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岗工作。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商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在选岗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相应核减。

(十)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合同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服务期限为5年,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及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服务期限为6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或就业不足一年工龄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在临高县教育系统内服务期不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若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二)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或辞职。因个人档案问题和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

学校可提供周转房宿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依据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省级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上述政策由聘用人员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安家费

本次引进的省级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者,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税前),安家费由县财政负担。具体标准为:

(1)正高级(特级)教师30万元;

(2)高级教师24万元;

(3)一级教师12万元。

如不满6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须按照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县财政部门。

已在海南享受过同类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六、经费来源

此次招聘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划拨经费给县教育局,用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须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如有发现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8103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和临高县博文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24年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岗位表

4.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教师岗位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研究生教育学专业目录(2022年)

8.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

9.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教师报名表

10.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11.同意报考证明

1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1-12下载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公办幼儿园工作,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岗位汇总表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8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除外)。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体育教师岗位(武术方向)”若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招聘计划调整到“体育教师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普通话证书,英语水平证书(限英语教师岗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仅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满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的,试讲成绩高的排前;其他学科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学校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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