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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2021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98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广安市2021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985人公告

  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公办学前教育示范市创建,努力办区域性最好的教育,根据《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9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暂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以缴纳社保为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加2分、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在各招聘职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政工人事科(股)。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本次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按县(市、区)、园区、市直属幼儿园设置岗位。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类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兼报2类及以上职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及加分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及加分初审由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拟聘人员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同时根据考生提供的加分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佐证资料(未取得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承诺书)复印件(承诺书原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查询报名情况。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每天上午10:00前在官方网站公示当天以前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考者可以登录网站或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处自行查询。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本人自愿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所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全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县(市、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分别承办。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面试地点
  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地点为准。
  (三)面试内容
  全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内容统一为幼儿园大班读本,读本为新华文轩推荐目录读本,面试课题内容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加分在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面试成绩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由各县(市、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成绩相同的,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且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毕业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职位所属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九、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费用由市财政统一解决。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培训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选择2021年秋季职位的于2021年秋季开学时上岗试用,选择2022年春季职位的于2022年春季开学时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
  (二)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0826)2333602
  (二)市级部门咨询电话
  广安市教体局组织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26)2333397
  (三)区市县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广安区教科体局:(0826)2248433
  前锋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华蓥市教体局:(0826)8394206
  岳池县教科体局:(0826)5220592
  武胜县教科体局:(0826)6229397
  邻水县教科体局:(0826)3222151
  广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26)2330926
  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0826)2611665
  协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0826)2990968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告同时在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各县(市、区)、园区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1.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2.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序号 区市县 2021年招聘教师数 2021年秋季上岗数 2022年春季上岗数
1 广安区 80 80 0
2 前锋区 52 52 0
3 华蓥市 137 137 0
4 岳池县 243 243 0
5 武胜县 135 131 4
6 邻水县 237 237 0
7 经开区 12 10 2
8 枣山园区 20 20 0
9 协兴园区 15 15 0
10 市直属 54 48 6
11 合计 985 975 10

附件2
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
报名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或户籍所在地   通信地址  
毕业院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报考区市县 区市县、园区或市直属  教师资格  
学历、学位   职称   手机号码  
学习工作
经历
 
 
 
 
 
 
主要社会关系及基本情况 姓名 与本人
关系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
           
           
           
诚信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有本人承担。被聘用后,本人将服从聘用学校的岗位设置与管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单位意见
审查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由报考者用黑色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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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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