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保定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保定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保定市户籍。
  2.持有保定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驻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我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保定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保定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 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1日8:00至6月30日17:00;
  (2)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 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2)预约网址: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陆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申请人注册新增信息填报提示
  (1)增加对申请人“居住证”申领所在地信息的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居住证
  增加信息项名称2:居住证申领地
  注:
  a.“居住证”信息项为可选项,如申请人没有申领过“居住证”,可在“有无居住证”信息项选择“无”即可;
  b.如申请过“居住证”,可在“居住证申领地”信息项选择申领地的“省份”和“地市”名称。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人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注:
  a.“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b.“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2日。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到所选网报现场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见附件5),法定休息日不体检。《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要有指定医院签署的体检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并加盖公章)。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9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保定市)申请认定。
  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名单详见附件3)。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现场确认申请人应体温正常,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证书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可添加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4)。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保定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保定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保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四)考试条件材料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认定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保定市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材料封皮(见附件6)
  2.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张北县职教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保定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3:

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初审机构

确认地址

咨询电话

莲池区教育和体育局

红旗大街一中分校门口北侧自助图书馆

5012361

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

保定市五四西路和向阳大街交叉口东南角乐凯中学

3018955

顺平县行政审批局

顺平县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会事务审批股

7616296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

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6396096

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满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7163308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7844616

高阳县教师进修学校

高阳县教师进修学校(高阳县西街小学西门内润德楼五楼)

6296263

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中心中路191号清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6、7号窗口

7950980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

望都县政府一楼行政服务中心东厅

7827919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文教卫生窗口

7936008

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易县朝阳东路教育和体育局2楼230室

8856589

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

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6913077

涿州市行政审批局

涿州市范阳东路5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3628952

博野县教育和体育局

博野县兴华南街62号,博野县教育和体育局

8321626

唐县行政审批局

唐县国防东路(康定医院)斜对面,唐县行政审批局

6436720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

蠡县永盛大街610号教育和体育局四楼427室考核办

6215056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三馆三中心二楼文教窗口

4261961

安国市行政审批局

安国市行政审批局金融路73号(工行西侧,财政局对面)

3519012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

徐水区政通路19号徐水区行政审批局二楼

8688234

涞水县教师进修学校

涞水县遒城街66号(县城北环)涞水县教师进修学校二楼222室

4895581

 

附件4: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二维码

保定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件5: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地区 体检医院
 
市区
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西院(保定市高新区恒滨路77号市急救中心,电话3389088)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河大新区,电话5981318、5981888)
保定市第二医院(保定市东风西路338号,电话3099637)
保定市第五医院(保定市瑞祥大街340号,电话5901182)
涿州市 涿州市中医医院
高碑店市 保定高碑店保康医院(原高碑店市十八局医院)
安国市 安国市中医院
易  县 易县中医院
徐水区 徐水区中医医院
涞源县 涞源县医院
定兴县 定兴县医院
望都县 望都县医院
顺平县 顺平县医院
博野县 博野县中医医院
蠡  县 蠡县医院
清苑区 清苑第五医院
满城区 满城区人民医院
涞水县 涞水县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
高阳县 高阳县医院
曲阳县 曲阳县中医医院
阜平县 阜平县医院
唐  县 唐县中医院
附件6:保定市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材料封皮(点击下载)

保定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临沧市2024年第十批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普及普通话成果巩固提高工作,助力语言脱贫攻坚,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普通话水平,聚焦就业导向,优先保障有测试需求的社会考生。经研究,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组织开展2024年第十批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培训及测试安排

(一)报名、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日期:5月14日至21日,系统开放时间5月14日9:00,人数满300人系统关闭。

2.培训时间及地点: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

3.测试时间及地点: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考,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老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测试室)。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请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在线报名主要流程:进入“在线报名”首先“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号为必填项,注:照片必填项考生可自选一张图片上传即可),注册后选择“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点依次按流程报名,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需准确无误方可参加测试。

2.考生在上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不得重复报名。(即:还未查到成绩的考生,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报名时自行确认。)

二、报名对象:社会人员(户籍在临沧市)。

三、准考证领取

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测试前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测试)。

四、现场确认信息及缴费

1.现场确认信息和缴费时间在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在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处进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现场照片采集与测试当日同步进行。

2.普通话培训测试相关费用由临沧市国家级普通话测试点——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收取,收取方式在现场确认时统一安排。(相关费用各测试点严格按公示收取。)

3.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信息、缴费和照片采集的考生将不安排测试。

五、普通话测试安排及照片采集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普通话测试点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阶梯教室进行现场信息和照片采集确认,并参加测试。

六、成绩查询及纸质证书领取流程

(一)成绩查询 考生查询成绩请登录网址:https://www.cltt.org/#/webHome (国家普通话测试网)或http://gjzwfw.www.gov.cn/(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即可查询。

(二)纸质证书领取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查询)。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新版纸质证书,并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普通话测试成绩,并在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又由省级测试机构向市级测试机构发放方能向考生核发。临沧市每批次普通话查询成绩45个工作日以后尚未查到成绩的考生请咨询市普测站。

1.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纸质证书按考生所选择的测试地点来领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①考点:临沧卫生学校和临沧技师学院。领取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领取地点:临沧市人民政府大楼3008室。

②考点:凤庆县、镇康县、云县、永德县、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等七个考点,领取时间和地点按各测试点“公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领取。

2.证书领取方式和时限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

(4)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普通话考试信息咨询电话

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883—2139047;

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测试点:0883—4212815;

何老师:13988386139,

李老师:13529327542。(手机号码公布已征得本人同意)

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普通话测试点

2024年5月14日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请考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8:00期间提交报考申请。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的顺序将相关材料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科+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020554318@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考生邮件投递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1日9:30—16: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三楼317室。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报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待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5: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5: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各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素养,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酉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

2.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各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6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2.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四)确定拟签约人员与选岗。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员,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有拟签约人员主动放弃签约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该岗位拟签约人员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拟签约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及地点:暂定2024年6月3日上午11:00在面试地点进行选岗。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选岗时间及地点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约人员与招聘方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请考生提前备好就业三方协议书。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 “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体检前放弃资格,其缺额由招聘方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酉阳自治县服务满3年,方能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确保所提供的通讯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县教委,023-75557679;县人力社保局,023-81536008。

(四)考试考务咨询电话:1359493675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北京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表(持续更新中)

报名须知:

1.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bm.ctt.org,考生须在报名之前提前注册报名账号,然后按照计划时间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人数报满后,任务自动关闭。未报名成功者,可继续报考其他场次测试。

3.报名成功后,需进行审核。通过者可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者无法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bm.cltt.org.

4.自2023年4月1日起,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5.请在报到时间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做测试准备,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6.请严格遵守测试规定,教育部第51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7.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8.北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培训、缴费、测试、证书领取等业务,测试计划公开透明,报考普通话水平测试仅收取测试费50元/人次,此外无任何其他费用。

9.测试当日有发烧、头痛、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状,体温高于或等于37.3度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区。

10.根据分中心测试安排,计划将不定时更新,请随时关注官网测试信息。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语委办《关于加强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普通话测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30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或超出报考人数上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济南校区:2024年6月16日,实验楼计算机实验室105、107。

泰安校区:2024年6月22日,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2-17。

三、报名注意事项:

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报名。

1.首次登录,需要先进行注册,再填写报名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

2.在“报名入口”中选择“山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注意,必须选择“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6月16日考点为济南校区,6月22日考点为泰安校区。每校区设置两个考场,仅在一个考场报名成功即可。请选择合适校区)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页面。

3. 登录成功后,进入“完善个人信息”界面,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注意:“从事职业”一项选择“在校学生——本科生——非师范类——其他”。

4.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点击“浏览”上传证件照。照片为本人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背景必须为白色,格式为JPG/JPEG,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或两寸照片),大小在 1M 以内。

5.网上缴费:核对考生信息后进入在线缴费。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22号)规定,在校学生减半收取,即在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标准为25元/人次。

6. 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因提交信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无法通过审核者,不予安排测试。

7.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前准备事项:

本次测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请各位考生注意识别。仔细阅读学习附件1。

温馨提示:2023年6月份普通话考试证书领取地点。

济南校区:图书馆北区556房间

泰安校区:行政办公楼324房间。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25JJ),决定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2:0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jjjwrsk206@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设置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考生与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一:2024年5月25日9:00—12:00,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二:2024年5月28日14:00—17:00,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区政务服务中心>A2栋,乘坐7号、8号、9号电梯到5楼533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3);2.本人身份证;3.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提交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6.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等材料。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有线上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面向江津籍考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6月8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区教委,023-47264946、47545511;区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47522709。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登记表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报名登记表.xls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