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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鹤山区2021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鹤壁鹤山区2021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鹤壁市鹤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1》和附件2《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取得学位证的人员;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相一致)。报考高中招聘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应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7.报考附件2研究生岗位者,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报考研究生岗位者直接进入面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和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色或蓝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以及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2021年7月1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9日9:00至7月2日12:00工作时间到鹤壁市鹤山区教育体育局(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5号教育体育局北二楼人事股)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在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进行公示。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18∶00工作时间内到鹤壁市鹤山区教育体育局(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5号教育体育局北二楼人事股)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研究生岗位不缴纳笔试考务费。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9:00至7月17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拟招聘岗位都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和综合专业知识两个部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区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附件2研究生招聘岗位者,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原件一致):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高等院校普高等教育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时,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由所在学校出具三方协议书,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

  (7)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打印一份)。

  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报考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附件2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发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考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考生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鹤壁市鹤山区,不得参加其他任何招聘,否则解除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dsA鹤山区人民政府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本公告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392-2922269

  监督电话:0392-2922036

  附件:
  1.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1

  2.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

                                                                                                                                              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x

  附件1.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1.docx

  附件2.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docx

 

河南鹤壁鹤山区2021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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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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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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