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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鹤山区2021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鹤壁鹤山区2021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鹤壁市鹤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1》和附件2《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取得学位证的人员;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相一致)。报考高中招聘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应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7.报考附件2研究生岗位者,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报考研究生岗位者直接进入面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和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色或蓝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以及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2021年7月1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鹤壁的,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9日9:00至7月2日12:00工作时间到鹤壁市鹤山区教育体育局(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5号教育体育局北二楼人事股)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在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进行公示。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18∶00工作时间内到鹤壁市鹤山区教育体育局(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5号教育体育局北二楼人事股)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研究生岗位不缴纳笔试考务费。

  系统将于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面试现场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9:00至7月17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拟招聘岗位都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和综合专业知识两个部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区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附件2研究生招聘岗位者,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原件一致):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高等院校普高等教育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时,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由所在学校出具三方协议书,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

  (7)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打印一份)。

  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报考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附件2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发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考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考生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鹤壁市鹤山区,不得参加其他任何招聘,否则解除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dsA鹤山区人民政府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址进行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本公告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392-2922269

  监督电话:0392-2922036

  附件:
  1.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1

  2.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

                                                                                                                                              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x

  附件1.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1.docx

  附件2.鹤壁市鹤山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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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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