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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洞口县2021招聘教师2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市洞口县2021招聘教师260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 号)、《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邵人社发〔2019〕54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26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洞口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省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9.在国家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因违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和吸毒史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2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招聘信息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1)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各类专业教师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年7月2日8:00至7月6日18:00。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洞口资讯网”(www.dk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它的为往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如出现应聘者所学专业未被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属专业相近且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进行认定。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7)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没有打印好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8)报考乡镇中小学音体美教师、乡镇初中教师、高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等岗位的人员还可按招聘要求与条件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可凭自愿继续报考农村教学点岗位。
  3.现场报名确认(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开招聘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7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确认地点:洞口县教育局3号楼五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网报系统打印的《洞口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②毕业证书(尚未颁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后面);
  ③有效二代身份证;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后面)。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的“二甲”及以上)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前须取得中小学资格证书。
  ⑤报考限户籍岗位的应聘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后面)。
  (2)进行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予以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将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降低到2:1或不设开考比例。
  对应往届毕业生分设的岗位如一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对应的另一方岗位,并将调整、核减后的招聘计划人数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布后方可开考。
  对男女分设的岗位如一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农村教学点相对应的岗位,并将调整、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布后方可开考。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见附表2),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④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达到该岗位参考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仅一人时,笔试成绩须60分以上。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
  除日语、计算机、校医、心理健康等专业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外,其他岗位的面试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③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比例时,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①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②对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面试入围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最后一名递补者如笔试成绩有多名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4)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报考多个岗位且入围二个及以上岗位的体检入围人员只可选择确定其中一个岗位)名单。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均属师范类的,则毕业年份近的优先(2021年毕业的优于2020年毕业的,2020年毕业的优于2019年毕业的,类推),如毕业年份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对象名单和体检报名时间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上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报名,体检报名地点:洞口县教育局3号楼四楼视屏会议室。
  3.体检报名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3)教师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名时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出现体检报名弃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均属师范类的,则毕业年份近的优先(2021年毕业的优于2020年毕业的,2020年毕业的优于2019年毕业的,类推),如毕业年份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5.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均属师范类的,则毕业年份近的优先(2021年毕业的优于2020年毕业的,2020年毕业的优于2019年毕业的,类推),如毕业年份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应聘资格、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进一步核审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 (http://www.dongkou.gov.cn/)、 “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待遇
  1.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人员按报考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同者,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选岗顺序)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办理入编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2.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七、其它
  1.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 (http://www.dongkou.gov.cn/)、 “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应聘者在招聘各相关环节自觉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应聘者,在现场报名、笔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需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所有应聘者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参与招聘各环节(报名、考试、体检、选岗)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5.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咨询电话:
  洞口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7234212
  7.举报、投诉电话: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9-7236385
  洞口县教育局:0739-7234217

  附件:
  1.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2.洞口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
  4.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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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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