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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为了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20名,秉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方法

  (一)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 85名、幼儿园教师15 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方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考。

  (2)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区人社局审定该招考岗位按比例核减。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双清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附件2)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25日—7月5日在双清区人民政府网(www.shuangq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8日。

  2、报名地点:双清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

  4、报名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①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3个月);④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⑤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⑥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⑦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2)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高校,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认定。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双清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见附件5)。

  (6)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依据。

  5.面试人员确定

  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6.面试前进行入围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入围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7.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课程内容,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具体内容。

  8.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所需器材、设备自备),其中微型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1.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进入面试时出现无竞争性岗位则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

  2、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清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一经聘用,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申请区内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九)本次招聘每个环节都不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双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查看上述网站,关注各个环节的通知和结果,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报名、笔试、面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同时请考生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具体根据国家、省和市最新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本方案由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39-5261826 (双清区人社局)

  0739-5085531 (双清区教育局)

  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附1:双清区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

  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附件2:双清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附件3:双清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

  湖南邵阳双清区2021年教师招聘120人公告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清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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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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