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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21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民族大学2021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人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2021年云南民族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6.报考硕士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其他岗位,采取公开招聘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网站信息服务栏中“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6日,每天9:00—16:3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环节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准备:

  (1)《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材料;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相关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健康码

  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学校。考生进入学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学校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学校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学校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示。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告。

  五、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免笔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其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的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而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公告。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参加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批准,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六、体检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未能与原工作单位及时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从而造成聘用手续办理受到影响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九、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云南民族大学预聘制人员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纪检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十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3840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117

  (三)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人事管理科(弘道楼A区403室)

  附件:
  1.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民族大学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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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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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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