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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市云溪区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岳阳市云溪区2021招聘教师22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湘人社函〔2021〕37号)等系列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和学校工作需要,我区2021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违法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2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届、2020届、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云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云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6.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①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云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区外服务期未满的委培师范生、特岗教师或其他在编在岗教师。

  6.现役军人。

  7.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云溪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办法

  ⑴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⑵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

  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用人单位(有合同关系存在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材料(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否则不能报考。隐瞒劳动关系存在,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

  ⑷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5)报名结束,报考人员应主动关注 “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陆续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 ”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教的形式进行。

  1.面试。

  ⑴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上午8:00,地点见准考证。

  ⑵准考证由报考人员7月17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领取。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⑶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但对少数急需紧缺的特殊岗位,经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所有调整计划在开考前予以公告。

  ⑷面试内容、要求等另行公告。

  ⑸面试成绩仅作为进入试教环节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试教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该岗位已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参加试教;该岗位已面试人员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试教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试教。

  (2)试教地点、时间另行公告。

  (3)试教总分为100分。形式为片段教学,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的内容范围为招聘岗位学科现行教材:幼儿园为《多元整合幼儿园教育活动资源包》中班下册幼儿读物2;小学为五年级下册教材;初中为八年级下册教材;高中为必修2教材。主要考查考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以及学科专业素质、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和教学(保育教育)基本功。试教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试教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试教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试教人员总成绩平均分的85%。未达到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同分优先处理办法。试教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师范类专业、学历层次、未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试教成绩的顺序择优选择。

  (6)考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试教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分别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 ”公示。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县以上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五)考察与选岗

  1.考察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2.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4.拟聘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考生的试教成绩排名,同一岗位高分考生优先选择;试教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与选岗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

  1.拟聘对象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 ”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人事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和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2.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教、体检、考察、选岗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云溪区政府门户网(www.yunxiqu.gov.cn)” 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6.业务咨询电话:0730-8413642(区教体局政工人事股)

  0730-8415051(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0-8415037(区纪监委)

  未尽事宜,由云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调处理。

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2021年云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计划

性别要求

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证

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云溪区第一中学(高中)

生物教师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须达二甲标准,其它学科教师普通话须达二乙标准

政治教师

1

不限

历史教师

1

不限

地理教师

1

不限

文桥中学(初中)

陆城中学(初中)

历史教师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生物教师

1

不限

语文教师

1

不限

英语教师

2

不限

黄皋小学

白荆小学

臣山小学

陆城小学

和平小学

望城小学

长岭小学

语文教师

5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英语教师

1

不限

美术教师

2

不限

音乐教师

2

不限

数学教师

1

不限

科学教师

1

不限

陆城镇幼儿园

幼儿教师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具有幼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合计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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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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