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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新田县2021招聘教师12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永州市新田县2021招聘教师126人公告

  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26名,其中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学科教师职位40名(同职位有效报名人数超过45人时,将采取先笔试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它需要进行笔试的学科教师职位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政治思想表现好,专业知识扎实、身体健康,有献身新田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

  3.具备承担相应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师的基本能力。

  4.年龄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的);

  (2)具有教师初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到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提供已经交纳五年养老保险的依据。

  5.农村小学语文、农村小学数学教师,农村幼儿园教师职位报考人员限于招收新田户籍,农村学校教师职位聘用后必须在农村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6.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部分职位招聘只限于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聘用同等政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程序及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至16日,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9、20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①报名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职位的发54927887@qq.com邮箱,②报名需要进行笔试职位的发916613179@qq.com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由本人填写的《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参加,受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联系电话:0746-4723043、17346918158、18007462361、13974694938。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材料报名;放宽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限新田籍职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环节,即不得随意放弃实际能力操作测试、体检、考核和录用。

  (4)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实际能力操作测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列入新田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或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或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6日上午9:00(7月25日在新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地点:新田县芙蓉学校(新田县龙泉镇双碧街与银象路交汇处)

  3.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小学、初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小学科学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初中相关学科知识;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初中、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农村学校幼儿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幼教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4.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5.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将在新田教育网等媒体公布考生笔试成绩。考试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7:30,报考直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于8月11日在新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新田县芙蓉学校(新田县龙泉镇双碧街与银象路交汇处)

  1.需要笔试后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小学科学,农村初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采取试教方式,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试教范围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我县2021年上期使用的教材内容,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小学科学教师职位试教范围为我县小学四年级使用的教材内容,农村初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职位试教范围为我县八年级使用的教材内容。

  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农村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能力素养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分值100分。

  农村初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职位能力素养测试考核内容及时间如下:

  农村初中小学体育:测试时间10分钟,内容为口令、队列、队形(30分);自编徒手操(30分);球类技能展示(排球垫球、全场运球投篮、足球技能技巧三个体育项目自选两个)(40分)。

  农村初中小学美术:测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人物速写默写(35分);静物色彩默写(35分);纸工制作(30分)人物速写与静物色彩所需工具自备。

  农村初中小学音乐:测试时间10分钟,内容为声乐歌曲清唱(30分);自弹(电子琴)自唱(30分);个人特长展示(40分),工具自备。

  农村幼儿园教师:测试时间10钟,内容为儿童故事即兴讲述(30分);儿童简笔画(30分);自弹(电子琴)自唱与舞蹈表演任选其中一项(40分),舞蹈表演音乐自备U盘。

  2.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职位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试教方式,满分100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试教范围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我县2021年上期使用的教材内容,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历史、英语教师职位试教范围为我县2021年上期八年级使用的教材内容;高中日语教师为我县2021年上期高一年级使用的教材内容。

  (2)直接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职位报名人数超过45人的,需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历史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初中、高中相关学科知识各约占50%;高中日语教师职位笔试范围为全日制本科大学所学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

  (五)成绩合成

  1.需笔试进入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凡是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职位

  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凡是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职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教育部门组织进行,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八)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且不予以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安排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大、组织、纪委(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发布公告。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过程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照《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本次招聘教师的工作人员: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7.招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8.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9.监督电话:

  新田县纪委监委:0746-4711788

  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6176

  新田县人社局:0746-4723391

  新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4714990

  10.招聘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46-4723043

  附件:
  1.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需笔试进入实际能力操作测试)

  3.湖南永州市新田县2021招聘教师126人公告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

  4.湖南永州市新田县2021招聘教师126人公告新田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新田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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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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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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