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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招聘教师1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招聘教师119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聘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书。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教师

  A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B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初中教师

  A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B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小学教师

  B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职数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网上系统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现场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面试→公布面试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职数及报名条件见附件1,将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和相关高等院校网站上公告。

  (三)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登录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在系统中打印《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开启至7月16日24时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1.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JPG格式);

  (2)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JPG格式);

  (3)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已注明属于师范生,可以免提交成绩单;JPG格式);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照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入围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岗手续;JPG格式);

  (5)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JPG格式)。

  2.网上报名需上传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视频有关要求如下:

  (1)视频内容为:本人个性特长、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

  (2)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应聘者姓名、所在地区(含户籍、籍贯)及家庭情况的画面、语音及文字等信息。

  (3)视频中必须有出现应聘者本人的全身镜头。

  (4)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时长5分钟,格式为MP4,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

  未按照上述4点要求提交的视频文件,为无效报名资料,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环节。

  五、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

  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提交的“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定每一个应聘者的成绩。

  “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根据应聘者“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并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打印发放《准考证》等。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另行公告)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A4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蓝底近期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完整成绩单);

  (4)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二)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流程:签到→抽签→候考→面试→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考生除面试所需物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4)公布面试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并告知面谈签约的有关事项。

  有关面试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栏。

  七、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面谈签约人选,现场签订意向书,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的体检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负责。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出现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而导致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手续、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区党群办核准后,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党群办核准后发放聘用通知书。公示中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完相关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应届毕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九、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十、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未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一、纪律要求

  (一)区党群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本次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执行。

  (三)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二、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752-3270508、0752-2609842

  联系人:骆老师、陈老师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zzk.gov.cn

  附件1: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职数表.xls

  附件2: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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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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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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