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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招聘教师1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招聘教师119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聘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书。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高中教师

  A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B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初中教师

  A类:第一学历和学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B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小学教师

  B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2021届毕业生(含在2021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或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职数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网上系统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现场资格复审→打印《准考证》→面试→公布面试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职数及报名条件见附件1,将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和相关高等院校网站上公告。

  (三)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6日登录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在系统中打印《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开启至7月16日24时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1.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JPG格式);

  (2)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JPG格式);

  (3)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已注明属于师范生,可以免提交成绩单;JPG格式);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照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入围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才能办理聘岗手续;JPG格式);

  (5)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JPG格式)。

  2.网上报名需上传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视频有关要求如下:

  (1)视频内容为:本人个性特长、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

  (2)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应聘者姓名、所在地区(含户籍、籍贯)及家庭情况的画面、语音及文字等信息。

  (3)视频中必须有出现应聘者本人的全身镜头。

  (4)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时长5分钟,格式为MP4,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

  未按照上述4点要求提交的视频文件,为无效报名资料,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环节。

  五、网上五分钟视频初选

  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提交的“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进行评分,评定每一个应聘者的成绩。

  “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根据应聘者“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并发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打印发放《准考证》等。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另行公告)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仲恺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A4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蓝底近期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完整成绩单);

  (4)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二)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流程:签到→抽签→候考→面试→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考生除面试所需物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4)公布面试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并告知面谈签约的有关事项。

  有关面试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栏。

  七、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面谈签约人选,现场签订意向书,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人员的体检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党群办、区宣教文卫办负责。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出现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而导致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手续、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区党群办核准后,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党群办核准后发放聘用通知书。公示中发现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30天内办完相关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聘期内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应届毕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任期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九、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十、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未能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州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一、纪律要求

  (一)区党群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本次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执行。

  (三)参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二、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752-3270508、0752-2609842

  联系人:骆老师、陈老师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hzzk.gov.cn

  附件1: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及职数表.xls

  附件2: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惠州仲恺高新区2021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仲恺高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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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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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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